•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发布信息
  • 4.修订信息
  • 4.1.信息一
  • 4.2.信息二
  • 5.政策全文
  • 6.内容解读
  • 7.参考资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国家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的国家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1月26日发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1。2011年2月16日修订。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发布文号

    国务院令第344号

  • 发布日期

    2002年1月26日

  • 施行日期

    2002年3月15日

  •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44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〇〇二年一月二十六日2

修订信息

信息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3

信息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