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是指收入入账的时间。收入的确认应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定时;二是计量。 定时是指收入在什么时候记入账册,比如商品销售(或长期工程)是在售前、售中,还是在售后确认收入; 计量则指以什么金额登记,是按总额法,还是按净额法,劳务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还是按完成合同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收入确认
- 外文名
The Revenue Recognition Principle
- 内容
产品销售收入
- 包括
利息、使用费以及股利
- 规定
收入已经赚取时才予以确认
内容
收入的确认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和劳务收入的确认。另外,还包括提供他人使用企业的资产而取得的收入,如利息、使用费以及股利等。
各国的标准
收入的确认除了要满足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四个基本前提外,收入的确认还必须符合一些一般的标准。收入确认标准的规定,各国都不大相同。
美国规定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德中指出,根据收入实现原则,收入通常在:
(1)收入已实现或可实现(Realized or Realizable);
(2)收入已经赚取(Earned)时才予以确认。
当企业已将其商品或劳务用于交换现金;当企业商品或劳务用于交换,所交换的资产可随时转化为书籍金额的现金或现金要求权时,则说明收入可实现;当企业实质上已经完成为获取收入所必须付出的努力(如已向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预计不再会发生大量售后成本时,即赚取收入的过程已经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完成。根据这一原则,销售商品而获得的收入一般在销售当日(通常是指将商品发运给顾客的日期)确认;提供劳务而获得的收入一般在履行了为顾客提供服务的责任并构成了向顾客收取服务费时确认;供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而获得的收入,一般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资产的使用程序而逐步确认。
国际规定
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规定相比,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着重从所售资产在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给买方这一基本标准来界定收入时点。在第18号国际会计准则《收入的确认》中,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为该类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他人使用企业生息性资产)提供了具体的确认标准。
在第18号国际会计准则中,对商品销售收的确认规定的标准为:
(1)商品的卖方已将所售资产在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买方,即卖方已经完成了所有主要的销售环节,并不再以行使所有权的方式继续参与所转让商品的管理或不再实际控制已转让的商品;
(2)在以下方面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因素:
①销售商品可望获得补偿;
②生产将要发生的有关成本;
③可退货的幅度。
(1)商品已经交付,并且实质上完成了为取得收入所必须进行的其他工作;
(2)价款已经收讫,或者已经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