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沿革
  • 4.2.区划概况
  • 4.3.区划详情
  • 5.自然环境
  • 5.1.地理位置
  • 5.2.气候特征
  • 5.3.地形特征
  • 5.4.河流特征
  • 6.自然资源
  • 6.1.矿产资源
  • 6.2.水资源
  • 7.人口
  • 8.政治
  • 9.经济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1.交通
  • 12.社会
  • 12.1.科技教育
  • 12.2.文体卫生
  • 12.3.民生保障
  • 12.4.医疗保健
  • 12.5.邮电通讯
  • 13.旅游
  • 13.1.旅游概况
  • 13.2.景点详情
  • 13.3.旅游指南
  • 14.著名人物
  • 15.荣誉
  • 16.参考资料

衡山县

湖南省衡阳市辖县

衡山县,是湖南省衡阳市下辖县,地处湖南中部偏东、湘江中游,位于南岳衡山和附近地区,东隔湘江与衡东相望,南接衡阳市石鼓区,西邻衡阳市南岳区,西南与衡阳县接壤,西北与双峰县毗邻,北界湘潭县1。截至2023年总面积934平方公里,辖5乡7镇2。截至2021年衡山县常住人口为438838人,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874954万3。近年来被授予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等称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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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地质构造分为东西向构造带,北东向构造带和北北东向构造带。地貌类型有平原、岗地、丘陵、山地4种,平原主要分布在湘江西岸和涓水、南河、荆陂河、龙荫河、乌河及涓水支流两岸4。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5。已探明的矿藏有40多种,是著名的“非金属之乡”,钠长石、钾长石储量居亚洲之冠,其中钠长石占全国储量的45%,占全省储量的98%,瓷泥储量居全省第二2

截至2021年全县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3340人,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1260个,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257个(含公立医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诊所等)3

永嘉元年8月,改属湘州。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衡山县域范围包括今衡山县、衡东县、南岳区,属衡阳专区管辖。1983年,地市合并,衡山县属衡阳市管辖6

衡山县旅游景点有花果山景区、 衡山风景名胜区、南天门、上封寺、 南岳索道、南岳忠烈祠、麻姑仙境和梵音谷等7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衡山县

  • 面积

    935.5 km²

  • 外文名

    Hengshan County

  • 人口数量

    335704人(2020年11月1日零时常住人口)3

  • 别名

    衡山麇子

建制沿革

西晋置衡山县。据《今县释名》:“西北衡山,是为南岳,山如车盖及衡轭之形,故名。”11县因衡山得名。

衡山有着1700多年的悠久历史,以境内有南岳衡山得名。

秦统一中国后,其地属长沙郡。

三国吴会稽王太平二年(公元257年),隶属衡阳县。

晋惠帝永熙元年(公元290年),改衡阳县为衡山县,为县名之始。

唐属衡州,宋属潭州,元属潭州路,后改为天临路。

明清属衡州府。

民国废府存县,直属湖南省。

1949年 1949年8月湖南省和平解放,衡阳市由原省辖市改为县级市,衡山县由衡阳专区管辖,衡山县包括今衡山、衡东两县和南岳区。

1950年 衡阳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一至八区(湖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1月5日报告备案)1951年 设立南岳特区,以衡山县的南岳镇及白果、贯底等16个乡为其行政区域(湖南省人民政府1951年2月5日报告备案)

1951年 撤销衡阳市七区、八区(湖南省民政厅1951年11月1日批准)

1952年 撤销衡阳、郴州、零陵3专区,设立湘南行政区(地级)。衡阳专区的茶陵县、攸县划归湘潭专区,其余26个县划归湘南行政区(政务院 1952年11月13日批准)

1952年 衡阳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湘南行政区(政务院1952年11月13日批准)

1952年 撤销南岳特区,并入衡山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12月27日批准)

1954年 撤销湘南行政区,设立衡阳专区、郴县专区。衡阳专区辖衡阳市及衡南、衡山、常宁、宁远、永明、道县、零陵、东安、祁阳、祁东、衡阳、江华12县。郴县专区辖郴县、资兴、桂东、汝城、宜章、临武、蓝山、嘉禾、桂阳、新田、永兴、耒阳、安仁、酃县14县(国务院1954年6月批准)

1960年 设立南岳管理局,以衡山县的南岳镇和南岳、店门、祝融、师古4公社为其行政区域(中共湖南省委员会1960年4月21日报告备案)

1963年 撤销南岳管理局,设立南岳县,以衡山县的南岳、店门等51个公社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3年5月20日批准)

1966年 撤销南岳县,并入衡山县(国务院1966年1月18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