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职务概述
  • 3.1.职务沿革
  • 3.2.权利义务
  • 3.3.选举制度
  • 3.4.更替原因
  • 4.首任首相
  • 5.现任首相
  • 6.历任首相
  • 6.1.明治时期
  • 6.2.大正时期
  • 6.3.昭和时期
  • 6.4.平成时期
  • 6.5.令和时期
  • 7.任期排行
  • 8.参考资料

日本首相

日本国政府首脑

日本首相即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にほんこくないかくそうりだいじん),简称日本总理大臣、日本总理,是日本内阁的最高首长,也是日本国政府首脑,领导各行政机关运作。日本首相由国会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内阁成员由内阁总理大臣任免,天皇认证1

其产生方式是在国会议员之中择一提名,再经国会议决指名,在形式上由日本天皇任命。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日本首相

  • 外文名

    The Prime Minister of Japan2

  • 全称

    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

  • 建制日期

    1885年(明治18年)12月22日

  • 官邸
  • 首任首相

    伊藤博文

  • 现任首相

    高市早苗3

职务概述

职务沿革

日本首相在自卫队中的旗帜

日本帝国内阁总理大臣(1885年—1947年)

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1947年—今)

日本首相的正式名称为内阁总理大臣,简称日本总理或首相。

二战前,《大日本帝国宪法》中没有关于首相的规定,根据其中关于内阁组成之规定,由具有政治实力的人组成的枢密院推荐首相,由天皇任命首相。

二战后,日本首相不是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政党提名国会参众两院议员投票选举产生。一般而言,国会中多数党领袖担任首相一职。根据日本宪法规定,当参众两院全体会议在首相指名选举中出现不同结果时,由参众两院议员组成的两院协商议会进行协商。如果两院协议会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则将众议院的选举结果作为国会的表决结果。

《日本国宪法》规定,内阁总理大臣的人选由日本国会提名,内阁总理大臣由日本天皇任命。根据《日本国宪法》第66条第2项,军人不能成为内阁总理大臣。

权利义务

根据《日本国宪法》以及其他法令,内阁总理大臣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

组织内阁,任命并任意罢免国务大臣(宪法第68条)

允许对在任国务大臣起诉(宪法第75条)

代表内阁向国会提出议案(宪法第72条)

代表内阁向国会报告一般国内事务与外交关系(宪法第72条)

代表内阁指挥监督各个行政部门(宪法第72条)

与专职国务大臣共同签署法律及政令(宪法第74条)

主持内阁会议(内阁法第4条第2项)

指定内阁总理大臣及专职国务大臣的代理人(内阁法第9条、第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