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炮龙节
宾阳炮龙节,是融合了汉、壮族文化特色的一项综合性民间节庆系列活动,流传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宾阳县,每年农历正月十一举行,被称为“东方狂欢节”,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12。
该节日孕育于宋、元朝,发展、形成于明朝,成熟于清末民国。根据宾阳一带民间传说,宋朝皇祐年间,狄青下令兵士采用舞龙等技艺大闹元宵之夜麻痹了壮族首领侬智高并攻克昆仑关,后来人们认为如此舞龙是一种吉祥之举,便逐渐形成了炮龙节1。2008年6月7日,该节日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X-74)3。
该节日包括游彩架、灯会、舞炮龙等活动。在其上千年的发展历史中,形成了历史渊源的悠久性、文化内涵的丰富性、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共生的融合性、民众参与的积极性等特征,不但具有独特的中华龙文化研究价值,也具有满足民众禳灾祈福的心理需求的精神价值1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宾阳炮龙节
- 别名
东方狂欢节
- 节日时间
每年农历正月十一
- 节日类型
传统
- 流行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
- 遗产编号
X-74
- 遗产类别
民俗
- 非遗级别
国家级
节日起源
宋皇佑五年(公元1053年)狄青为了麻痹“据关造反”的壮族首领侬智高,时值元宵前夕,狄青下令大办酒席宴客三天,并令士兵扎龙起舞,号召百姓家家户户鞭炮齐鸣、助庆狂欢,宾州城内一派欢腾景象。当夜二鼓,狄青率领精兵突袭昆仑关,三鼓时分夺下昆仑关。宾州城居民从此认为舞炮龙吉祥,每年农历正月十一,此时必舞炮龙以求喜庆,狂欢不断,流传至今4。
20世纪80年代后,宾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炮龙节规模更为盛大。
1993年,宾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炮龙节招待会,邀请广西区、地、邻县各厅、部、委、办、局、银行、公司、军分区等有关领导及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外籍在华的专家、教授等200多人参加。该次共有炮龙28条,游遍全城12条街道2。
节日习俗
宾阳炮龙节包括“游彩架”“灯会”“舞炮龙”三个部分:
游彩架
游彩架即彩架游行。游行的队列由彩色台架、舞龙、舞狮、彩灯、音乐柜等组成,队伍长有半里甚至一里以上,由狮队开路,舞龙保尾,中间彩架4台,每台配一套文武场(乐队)。每台彩架由4人肩抬,台上以数个孩童扮饰某一特定情景的形象造型,每人坐立于特制的手指或佩带的伞、扇、剑、弓、刀之类的小道具上5。
灯会
俗称“灯酒会”,活动内容有乡饮和取灯。乡饮以村屯和街巷为单位,由上一年生男丁(俗称白花)的家长担任“头人”筹集“丁款”和负责所有事务。各人聚集祠堂或者村社商讨当年的农业生产,宣布村规民约,然后会餐。取灯乃“求嗣取丁”之意。灯会前,取灯者选择生有三男二女的男人为“抱花岳父”和一位擅长山歌的“抱花岳母”,向灯会头人报告取灯意图,头人找人制作一盏贴有麒麟玲珑的“莲花灯”。灯会当日,取灯仪式在社庙或祠堂举行,“抱花岳父”提着“莲花灯”,众人在“头人”引导下,敲锣打鼓给取灯人家送去5。
舞炮龙
舞炮龙是炮龙节的高潮所在,主要包括开光、舞龙、舞炮龙、送龙等活动。
开光:正月十一晚的七时正,在庙宇或社稷之处为炮龙开光。
舞龙:炮龙以龙珠、龙牌(龙灯)、锣鼓、文武场开路,照明(火把灯)及护龙队首尾随龙而进,火铳队则负责燃放火药增加龙随云腾而起之势。
舞炮龙:“舞炮龙”即以燃放“鞭炮”弹烧狂舞之龙。民间认为炮烧得越多,龙在自家门前停得越久越吉祥,并认为炮龙节蕴含着祈求风调雨顺、生意兴隆及喜添贵子之意。
送龙:炮龙舞到村头街尾,舞龙队集中到既定地点,由会首举行传统送龙仪式,然后生火将龙焚烧,送龙升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