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企业人物
  • 4.历史沿革
  • 5.发展历程
  • 6.学术研究
  • 6.1.科研机构
  • 6.2.学术交流
  • 6.3.学术资源
  • 7.办学条件
  • 7.1.师资力量
  • 7.2.人才培养
  • 7.3.院系专业
  • 7.4.学科建设
  • 8.知名校友
  • 9.学校领导
  • 9.1.行政
  • 9.2.党委
  • 9.3.院务委员会
  • 9.4.工会
  • 9.5.学术委员会
  • 9.6.学位委员会
  • 10.知识合集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拥有刑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同时,北京大学作为拥有国家法学一级重点学科的3所院校之一,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学等所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学院凭借梯队合理的最好的法学师资团队,在教学和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知名校友有李克强同志等。

基本信息

  • 简称

    北大法学院

  • 主要院系

    刑法学法理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

  • 创办时间

    1999年6月26日

  • 所属地区

    中国 北京

  • 知名校友

    李克强罗豪才马怀德陈光中

  • 现任院长
  • 中文名

    北京大学法学院

  • 外文名

    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

企业人物共2人

  • 校长
  • 校长

历史沿革

1972年中日建交,法律学系接待了大批来自日本的学者和团体。

1979年中美建交,迎来美国学者来访的高潮。

1898年,京师大学堂设立,当年即开设法律学课程。

1904年,京师大学堂首设“法律学门”,开中国近现代大学法律专门教育之先河。

1919年,北京大学法律学门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其时,名家治学,教授治校,育人报国,盛象空前。

1927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入北京法政大学。

1929年,复设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1930年,改北京大学法律系为北京大学法学院,设政治、经济、法律三系。

1938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入西南联合大学法商学院,设法律、政治、社会、商学等系。

1946年,复设北京大学法学院,设政治、经济、法律三系。

1952年,因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法学院并入北京政法学院。

1954年,在政务院副总理、中央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的直接指导下,复设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设教研室。

1990年的立法与现代化国际研讨会;

1991年的国际法教学讨论会;

1992年的比较法国际学术研讨会,1994年与西雅图华盛顿大学联合举办的知识产权研讨会,等等。此外,1993年在台湾大学举办了海峡两岸著作权学术研讨会,1994年在北大举办了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到2009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员应邀参加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多达数十次。

1998年,本着“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办学方针,法学院率先取消了法学本科教育的专业划分,只设立法学专业,目的在于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新型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