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个人经历
  • 4.社会活动
  • 5.主要成就
  • 5.1.著作作品
  • 5.2.法学专著
  • 5.3.法学论文
  • 6.参考资料

赵秉志

原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

赵秉志(1956年-),河南南阳人,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1,原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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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志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中国区际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等1。1984年底,赵秉志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2005年8月加盟北师大创建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并担任院长。2006年4月,赵秉志兼任北师大法学院院长,2008年获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2011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赵秉志的作品有《犯罪主体论》《犯罪未遂形态研究》《刑法改革问题研究》等2

赵秉志因生活作风等问题,被北师大党委予以留党察看、免去北师大刑法学院院长、停止招收研究生等处分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赵秉志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6年6月6日

  • 出生地

    河南南阳

个人经历

赵秉志

赵秉志教授出版个人专著、主编及合著书籍100余部,论著多次获得国家级、部委级和院校的奖励6。主持或参与主持了多项国家、部委级科研项目及与中国香港、日本、法国的合作研究项目。

1991年被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沈立城学位获得者”;1993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

赵秉志教授1987年至200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期间曾长期担任法律系副主任和法学院副院长,并先后协助和主持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国家重点学科刑法学科点的工作,尤其是于1999年创建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并自1999年至2005年连续两届担任该基地主任7

2005年8月,赵秉志教授与数位同事一起到百年名校北京师范大学创建了中国首家独立的、实体性、综合性的刑事法学研究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并担任院长。

2006年4月,担任法学院院长8

2018年7月,他因生活作风等问题,被北师大党委予以留党察看、免去北师大刑法学院院长、停止招收研究生等处分3

人物轶事

赵秉志爱好广泛,从大学时代的前两年在郑州大学政治系学习时,听取“老三届”同学的建议看了大量的中外文学名著、历史名著、名人传记;到“曾有一个多月看了差不多40场电影”(大多是“文革”时期禁播的影片,当时称为“参考片”或“内部片”);再到体育活动——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跑步、荡云梯……从“知青”转变为“大学生”的他非常乐意这样恣意挥洒大把的美好青春9

社会活动

2018年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张文中案再审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10

2023年参加“人民教育家”高铭暄学术馆开馆,高铭暄学术思想研讨会11

主要成就

赵秉志

中国刑法、国际刑法、港澳台刑法。长期以来,赵秉志同志致力于中国刑法改革,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以及国际犯罪和国际刑法问题的研究,发表论文400余篇,为中国法律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著作作品

赵秉志

《犯罪主体论》《犯罪未遂的理论与实践》《侵犯财产罪》《改革开放中的刑法理论与实务》《刑法研究系列》(五卷本)《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上下卷)《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