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定县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永定县
- 所属地区
福建省西南部
- 面积
2216.3平方千米
- 人口
36.2658万人(2010年末)
基本概况
永定县位于福建省西南部,西南界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总面积2216.3平方千米。人口36.2658 万人(2010年末)。通行闽西客家方言。
全县辖10个镇、14个乡:凤城镇、坎市镇、下洋镇、湖雷镇、高陂镇、抚市镇、湖坑镇、培丰镇、龙潭镇、峰市镇、城郊乡、西溪乡、金砂乡、仙师乡、洪山乡、湖山乡、岐岭乡、古竹乡、堂堡乡、合溪乡、虎岗乡、大溪乡、陈东乡、高头乡。县政府驻凤城镇。
属丘陵山地,地势从西北、东南向永定河倾斜。河流有汀江、黄潭河、永定河。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年均温19.5℃,年降水量1495.1毫米。龙(岩)梅(州)铁路、福(州)三(层岭)公路过境。抚石公路横穿中部。纪念地有红四军司令部等10余处。元代清真寺、高陂天后宫、湖坑振成楼、高头承启楼、下洋虎豹别墅等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地理位置
永定县介于北纬24°23′—25°06′,东经116°25′—117°05′之间,东连南靖县,东南与平和县交界,西南与广东省大埔县、梅县接壤,西北与上杭县相连,东北与新罗区毗邻。全境东西最宽距离68公里,南北最长距离80公里。
建置沿革
公元282年
(晋太康三年)“分建安郡立晋安郡”,统原丰、新罗等8县。永定治地属晋安郡新罗县,上隶扬州,
公元291年
(元康元年)改隶江州(初治江西南昌,后移九江)。
公元468年
(南北朝宋泰始四年),属晋平郡。
公元502~519年
(梁天监)属南安郡。
公元557~559年
陈(武帝)永定,属闽州南安郡。
公元589年
(隋开皇九年),废建安、南安二郡,改为泉州,大业初年,复为闽州。永定治地,先属泉州后隶闽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