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缙
2王缙(700年-781年),字夏卿,河东太原府祁县(今山西祁县)人。唐朝宰相、书法家,尚书右丞王维之弟。
王缙出身于河东王氏,自幼好学,与王维俱以名闻。进士及第,授侍御史。协助名将李光弼平定安史之乱,历任太原尹、河南副元帅、河东节度使,拜门下侍郎、同平章事。附和权臣元载,贬为括州刺史,累迁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建中二年(781年)去世,时年八十二岁。
王缙文笔泉薮,善草隶书,功超薛稷,书写《玄宗哀册文》《赠兵部尚书王忠嗣神道碑》。遗作不多,散文只有表、碑、册等体。崇尚佛学,诗作风格与王维相似,平淡清新。生平事迹收录于《金石录》《两唐书·本传》《述书赋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缙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地
河东蒲州(今山西运城)
- 主要成就
安史之乱中协助李光弼成功守卫太原、两度拜相
人物关系共1人
人物生平
科举及第后,累任侍御史、兵部员外郎等官。“安史之乱”时,任太原少尹,协助李光弼守太原,颇有功绩和谋略,被舆论所推重,升任宪(刑)部侍郎。后,两次出任宰相。
外任河南副元帅、侍中持节都统河南淮西、山南东道诸节度行营事、东都留守、河东节度使兼太原尹、北都留守等军事要职,并以“才微位高”、“无益时事”、不应“无功增秩”等理由自谦,让出高位和兼职。在太原少尹任上,他整肃纪律,从严治军,将恃功自居不受约束的太原旧将王无纵、张奉璋等到以军法处斩,全军将校再不敢玩忽职守。
“安史之乱”被平息后,当王维因被安禄山俘虏而受审查时,他诚恳地要求免除自己的官职来为兄长赎罪,使兄长王维得到从宽处理。兄弟之间的情谊,颇受世人称赞。
晚年身为宰相,但面对权臣元载的专横行为,却不敢进行斗争,反而事事附和。大历十二年(777年),元载获罪受诛,他也被贬为括州(今浙江丽水)刺史。后,又被召归,为太子宾客、分司东都,直到去世。
一生笃信佛法,任宰相时,大兴佛教之风,使大历年间佛教盛极一时,寺庙云集,沃壤被占,僧徒横行,寺庙成为藏污纳垢之所,导致刑政失修,政治腐败。
家族成员
根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记载,王缙出身于河东王氏(隶属于太原王氏祁县支)。
第一代 | 第二代 | 第三代 | 第四代 | 第五代 |
|---|---|---|---|---|
王儒贤 (赵州司马) | 王知节 (扬州司马) | 王胄 (协律郎) | 王处廉 (汾州司马) | 王维 (尚书右丞) |
王缙 | ||||
王繟 (江陵少尹) | ||||
王纮 | ||||
王紞 (太常少卿) |
轶事典故
王缙一生笃信佛法,任宰相时,大兴佛教。《新唐书》记其“素奉佛,不茹荤食肉,晚节尤谨”,甚至劝说代宗皇帝李豫信佛。
史籍记载
《旧唐书·卷一百一十八·列传第六十八》:
少好学,与兄维早以文翰著名。缙连应草泽及文辞清丽举,累授侍御史、武部员外。禄山之乱,选为太原少尹,与李光弼同守太原,功效谋略,众所推先,加宪部侍郎,兼本官。时兄维陷贼,受伪署,贼平,维付吏议,缙请以己官赎维之罪,特为减等
缙寻入拜国子祭酒,改凤翔尹、秦陇州防御使,历工部侍郎、左散骑常侍。撰《玄宗哀册文》,时称为工。改兵部侍郎。属平殄史朝义,河朔未安,诏缙以本官河北宣慰,奉使称旨。广德二年,拜黄门侍郎、同平章事、太微宫使、弘文崇贤馆大学士。其年,河南副元帅李光弼薨于徐州,以缙为侍中、持节都统河南、淮西、山南东道诸节度行营事。缙恳让侍中,从之,加上柱国,兼东都留守。岁余,迁河南副元帅,请减军资钱四十万贯修东都殿宇。大历三年,幽州节度使李怀仙死,以缙领幽州、卢龙节度。缙赴镇而还,委政于燕将朱希彩。又属河东节度辛云京卒,遂兼太原尹、北都留守、河东节度营田观察等使。缙又让河南副元帅、东都留守,从之。太原旧将王无纵、张奉璋等恃功,且以缙儒者易之,每事多违约束。缙一朝悉召斩之,将校股栗。
二岁,罢河东归朝,授门下侍郎、中书门下平章事。时元载用事,缙卑附之,不敢与忤,然恃才与老,多所傲忽。载所不悦,心虽希载旨,然以言辞凌诟,无所忌惮。时京兆尹黎干者,戎州人也,数论事,载甚病之,而力不能去也。干尝白事于缙,缙曰:“尹,南方君子也,安知朝礼!”其慢而侮人,率如此类。
缙弟兄奉佛,不茹荤血,缙晚年尤甚。与杜鸿渐舍财造寺无限极。妻李氏卒,舍道政里第为寺,为之追福,奏其额曰宝应,度僧三十人住持。每节度观察使入朝,必延至宝应寺,讽令施财,助己修缮。初,代宗喜祠祀,未甚重佛,而元载、杜鸿渐与缙喜饭僧徒。代宗尝问以福业报应事,载等因而启奏,代宗由是奉之过当,尝令僧百余人于宫中陈设佛像,经行念诵,谓之内道场。其饮膳之厚,穷极珍异,出入乘厩焉,度支具廪给。每西蕃入寇,必令群僧讲诵《仁王经》,以攘虏寇。苟幸其退,则横加锡赐。胡僧不空,官至卿监,封国公,通籍禁中,势移公卿,争权擅威,日相凌夺。凡京畿之丰田美利,多归于寺观,吏不能制。僧之徒侣,虽有赃奸畜乱,败戮相继,而代宗信心不易,乃诏天下官吏不得箠曳僧尼。又见缙等施财立寺,穷极瑰丽,每对扬启沃,必以业果为证。以为国家庆祚灵长,皆福报所资,业力已定,虽小有患难,不足道也。故禄山、思明毒乱方炽,而皆有子祸。仆固怀恩将乱而死;西戎犯阙,未击而退。此皆非人事之明征也。帝信之愈甚。公卿大臣既挂以业报,则人事弃而不修,故大历刑政,日以陵迟,有由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