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5.自然环境
  • 5.1.地理位置
  • 5.2.地形地貌
  • 5.3.山川河流
  • 5.4.气候特征
  • 6.自然资源
  • 6.1.土地资源
  • 6.2.水利资源
  • 6.3.矿物
  • 6.4.动植物
  • 7.人口
  • 7.1.人口结构
  • 7.2.民族分布
  • 8.政治
  • 9.经济
  • 9.1.第一产业
  • 9.2.第二产业
  • 9.3.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1.交通
  • 11.1.铁路运输
  • 11.2.公路运输
  • 11.3.航空运输
  • 12.社会
  • 12.1.科技教育
  • 12.2.民生社保
  • 12.3.文化体育
  • 12.4.邮政通讯
  • 12.5.资源环境
  • 12.6.安全生产
  • 12.7.援建项目
  • 13.旅游
  • 14.著名人物
  • 14.1.历史人物
  • 14.2.现代人物
  • 15.荣誉
  • 16.参考资料

喀什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辖地区

喀什地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辖的地区,位于新疆西南部,东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西北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相连,东南与和田地区相连,周边与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三国接壤,截至2026年,总面积16.2万平方公里,下辖1市12县1、186个乡镇(街道)2,常住人口450.69万人(2022年末)。 2024年,喀什地区地区生产总值(GDP)1626.88亿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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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西、南、东三面环山,整个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属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截至2020年,喀什地区共发现矿产64种,已查明储量的矿产主要有:煤、铁、铜、铅等4。被国务院授予“历史文化名城”。被誉为“美食之都”“美食天堂”4

截至2022年末,喀什地区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4个,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63个。拥有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个、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6个(3个正式挂牌、3个在建)。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自治区众创空间1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自治区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个。喀什地区共有高等院校3所(含喀什大学)、职业学校20所、普通高中43所、初中107所、普通小学1089所、特殊教育学校9所。

公元前60年,西汉统一西域,设西域都护府作为管理西域的军政机构。自汉代开始,新疆地区正式成为中国版图的一部分4。旅游景区有喀什老城泽普金湖杨国家森林公园帕米尔旅游区5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喀什地区

  • 面积

    16.2万平方公里

  • 外文名

    KashgarPrefecture

  • 人口数量

    450.69万人(2022年常住人口)

  • 别名

    喀什噶尔

建制沿革

喀什是维吾尔语“喀什噶尔”的简称,其语源有突厥语、古伊斯兰语、波斯语等融合演变而成,含意有“玉石集中之地”、“各色砖房”、“初创”等不同的解释。

今日的喀什地区古代称疏勒、任汝、疏附,包括古代的疏勒(今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伽师县一带)、蒲犁(今塔什库尔干)、莎车、依耐(今英吉沙和阿克陶境内)、乌禾宅 (今塔什库尔干南部)、西夜(今叶城)等诸国地8

秦末汉初,属于匈奴的僮仆都尉管辖。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汉博望侯张骞奉旨通西域时进驻疏勒,这里始为汉朝所控制。公元前60年,汉朝在新疆设置西域都护府,喀什作为西域的一部分,正式列入中国版图。

喀什地区

唐太宗以后,这里为唐朝政府的重要军事据点,当时的安西四镇之一即为喀什噶尔。

五代至宋,先后为喀喇汗王朝和西辽所管辖。喀喇汗王朝时期,曾以喀什噶尔为首府。

成吉思汗西征后,属次子察合台太子的封地。叶尔羌汗国时,喀什曾作为辅助中心起着重要的作用。元代马可波罗8行纪中曾对喀什专门做过描述,其也被翻译为可失合儿国(Kachgar)。文中对喀什的记叙如下:“可失合儿(Kachgar)曾经是一个王国,面积为五天的路程。不过,臣服于大汗,居民有自己的语言,主要信奉回教。其境内有许多被高墙厚垣围绕着的城镇,当然,这其中最大、最壮丽的就是可失合儿本城了。此地也在东方和东北方之间,居民多为工匠商贾。这里有幽美的园林,有葡萄园,有制造业,棉花产量很大。有不少从此地出去的商人,他们到世界各地去经商。不过,此地的居民都非常吝啬,生活窘迫,饮食很差。当地有不少聂思脱里派的基督徒,并有其本教的教堂。 ”

喀什空港

清乾隆时期是中国政府“总理南八城事宜”的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驻地。

光绪十年(1884年),置喀什噶尔道,共辖有疏勒、莎车两个府和英吉沙尔直隶厅、蒲犁分防厅、和阗直隶州。改为喀什行政区,设行政长公署于疏附。

民国32年(1943)改名新疆第三(喀什)行政区,还有第十(莎车)行政区。

建立了喀什专区和莎车专区。1956年撤销莎车专区,并入喀什专区,1971年1月,喀什专区改为喀什地区。

喀什地区

1982年11月6日,将喀什市浩罕、伯什克然木、阿瓦提、英吾斯坦4个公社及河内林场划归疏附县。

1998年3月1日,将疏附县浩罕乡、伯什克然木乡5个村、阿瓦提乡2个村、帕哈太克里乡1个村、疏勒县城关镇1个村的3个村民小组划归喀什市管辖。

2003年末,喀什地区总人口3501198人,其中城镇人口81.95万人。辖1个市、11个县,共有8个区公所,26个镇、4个街,141个乡,2310个村委会、96个居委会。境内还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三师所辖16个团场以及自治区属管单位、农场、石油基地、军事机关等单位。

喀什地区

2004年8月2日,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将疏附县的色满乡、荒地乡划归喀什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