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
吉水县,隶属江西省吉安市,地处江西省中部,赣江中游,吉安市东北部。东与永丰县接壤,南与青原区相连,西与吉州区、吉安县毗邻,北与峡江县交界。地形兼有山地、丘陵、平原三大类,以丘陵为主。东、北、南三面地势稍高,西与西北稍低,并依序由东向西倾斜形成一个半开口的盆地;东南与西北两头大,中部狭窄1。县内自然资源丰富,主要包括动物、水利资源等2。截至2021年末,辖15个镇,3个乡,286个村(居)委员会,2308个村小组3。截至2019年,全县总面积为2509.73平方千米4。截至2021年末,全县总人口56.6万人3。2021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2103818万元5。获得“全省农业农村综合工作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6。
截至2021年末,全县普通中学32所,小学219所,幼儿园23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全县卫生部门机构数24个,医院21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8个5。
吉水古称石阳县,建县时间为东汉永元八年(公元96年),县治设今醪桥镇固洲村,距今有1900年历史。春秋战国夏时隶扬州,周初为吴地,战国时属楚。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吉水属庐陵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分扬州地立江州,庐陵郡属之。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废庐陵郡立吉州,将石阳、吉阳二县并入庐陵县。元世祖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改吉州庐陵郡兼军事为吉州路总管府,隶江西行省。民国1912年冬废府,吉水县直属江西省。1935年改属江西省第三行政区。1949年7月14日吉水解放,7月15日吉水县委、县人民政府宣布成立,隶属吉安专区。2000年5月隶属吉安市7。景点有大东山、石莲洞等2。民俗有铁脚戏8。历史人物有杨万里、罗洪先等9。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吉水县
- 面积
2509.73平方公里
- 外文名
Jishui County
- 别名
石阳
- 行政区类别
县
建制沿革
吉水县早在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在境内聚居。夏时属扬州,位于扬州地域之西境。商末后为吴地,战国时归楚。秦始皇(前221年)统一全国后,属九江郡庐陵县。
西汉高祖元年(前206年),属九江王国庐陵县。高祖四年(前203年),改九江王国为淮南王国,吉水属淮南王国庐陵县。高祖六年(前201年),从淮南王国中析置豫章郡,庐陵县属之。
(新)王莽始建国元年(9年),改豫章郡为九江郡,改庐陵县为恒亭县,吉水属之。
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郡县名称和隶属关系皆复旧。和帝永元八年(96年),析新淦、庐陵两县之间地置石阳县(县治设今醪桥镇固洲村,为吉水县前身),属豫章郡。献帝建安四年(199年),析豫章郡置庐陵郡,石阳县属之。
三国吴末帝宝鼎二年(267年),析庐陵郡之石阳、阳城地置吉阳县。
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庐陵郡治从西昌(今泰和县城西)徙石阳(今醪桥镇固洲村一带)。惠帝元康元年(291年),吉水属江州庐陵郡之石阳、吉阳县。
东晋咸康八年(342年),庐陵郡治从石阳县城徙于今吉安市区孔家湾,郡县隶辖如故。
隋开皇十年(590年),废庐陵诸郡,置吉州,改石阳县为庐陵县。开皇十一年(591年),吉阳县并入庐陵县。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吉州为庐陵郡,郡治再徙石阳故城。大业末(615年~617年),分庐陵县水东的顺化(又作淳化、舜化、纯化)、文昌(又作永昌)、折桂、中鹄、仁寿、兴平、明德、永丰、龙云(含报恩镇)、云盖、迁恩(又作迁莺)等11乡置吉水县,县治设今文峰镇,属庐陵郡。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庐陵郡复改吉州,吉水属之。武德八年(625),改吉州为庐陵郡。高宗显庆二年(657年),改庐陵郡为吉州。高宗永淳元年(682年),州治从石阳故城迁今吉安市区道署坪一带。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吉州为庐陵郡,郡县隶辖未变。天宝十四年(755年),吉水县改为吉水镇(镇治设今城南)。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庐陵郡改为吉州。
十国吴高祖天祐七年(910年,用唐年号),杨吴占领吉州,沿承唐制。升吉水镇为吉水县,以新淦为都制置使治所,领新喻、丰城、吉水3县,欲遂图虔州,旋移治吉水,寻废。南唐烈祖升元二年(938年),罢新淦都制置使,吉水由县改场,还隶吉州。元宗保大八年(950年),吉水由场复县,仍隶吉州。
北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年),吉州改称吉州庐陵郡兼军事,吉水属之。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析吉水县之兴平、明德、永丰、龙云(含报恩镇)、云盖五乡置永丰县。哲宗元祐七年(1092年),庐陵县以同水乡及新嘉里换吉水县之顺化乡。
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析吉水县之迁恩乡归永丰县管辖。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设江西行中书省(简称江西行省或江西省),吉州庐陵郡兼军事改称吉州路总管府,吉水县属江西行省吉州路总管府。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吉水由县升为州,隶属未变。仁宗皇庆元年(1312年)改吉州路总管府为吉安路。惠宗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改吉安路为吉安府,吉水属之。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吉水由州复为县。洪武九年(1376年),江西行省改为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布政司之下设道,吉安府属湖西道,吉水县属之。
清世祖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破吉安,因袭明制。圣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废湖西道,吉安府直隶江西承宣布政使司。世宗雍正九年(1731年),吉安府属分巡吉南赣道。高宗乾隆十九年(1754年),吉安府属分巡吉南赣宁兵备道。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冬,废府,吉水县直属江西省。民国三年(1914年),划江西为豫章、浔阳、庐陵、赣南四道,吉水县属庐陵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县直属省。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1934年),境内苏区分别成立庐吉县、公略县、新峡县,国统区仍称吉水县。水南等革命老根据地与吉安合成庐吉县;水南、白沙、中鹄、水东、折桂、冠山等区划归公略县;同水区的阜田、枫江等大部村庄与新喻、峡江二县的边缘地区划归新峡县。公略县和新峡县直属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临时政府。1934年红军北上后,苏区根据地沦为国统区。1935年,吉水县属江西省第三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