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同构
数学上,自同构是从一个数学对象到自身的同构,可以看为这对象的一个对称,将这对象映射到自身而保持其全部结构的一个途径。一个对象的所有自同构的集合是一个群,称为自同构群,大致而言,是这对象的对称群。
定义
自同构的精确定义,依赖于“数学对象”的种类,及这对象的“同构”的准确界定。可以定义这些概念的最一般情形,是在数学的一个抽象分支,称为范畴论。范畴论是研究抽象对象和这些对象间的态射。
在范畴论中,自同构是一个自同态(即是一个对象到自身的一个态射)而同时为(范畴论所定义的)同构。
这是一个很抽象的定义,因为范畴论中,态射不一定是函数,对象不一定是集合。不过在更具象的情形中,对象会是有附加结构的集合,而态射会是保持这种结构的函数。
例如在抽象代数中,一个数学对象是代数结构,如群、环、向量空间等。一个同构就是双射的同态(同态按代数结构而定, 例如群同态、环同态、线性算子)。
恒等态射(恒等映射)在某些情况称为平凡自同构。相对地,其他(非恒等)自同构称为非平凡自同构。
自同构群
如果一个对象X的自同构组成一集合(而不是一个真类)那么这些自同构以态射复合运算组成一个群。这个群称为X的自同构群。可以直接检查这的确是一个群:
闭合性:两个自同态的复合是另一个自同态。
结合性:态射复合一定有结合性。
单位元素:单位元素是一个对象到自身的恒等映射,按定义一定存在。
逆元素:任一同构按定义都有一个也是同构的逆映射,由于这逆映射也是同一对象的自同态,所以是自同构。
在一个范畴C中的一个对象X的自同构群,记为AutC(X),如果内文明显看出该范畴,可简记为Aut(X)。
例子
在集合论中,一个集合X的元素的任一个置换是一个自同构。X的自同构群也称为X上的对称群。
在初等算术中,整数集Z,考虑成在加法下的一个群,有唯一的非平凡自同构:取负。但是,考虑成一个环,便仅有平凡自同构。一般而言,取负是任何阿贝尔群的自同构,但不是一个环或域的自同构。
群自同构是一个群到自身的群同态。非正式而言,这是一个使得结构不变的群元素置换。对任何群G,有一个自然群同态G → Aut(G),其像是内自同构群Inn(G),其核是G的中心。因此若G有平凡中心,则可以嵌入到其自同构群之中。
在线性代数中,向量空间V的一个自同态是一个线性算子 V → V。一个自同构是V上的一个可逆线性算子。当向量空间V是有限维的,其自同构群即是一般线性群GL(V)。
域自同构是从一个域到自身的一个双射环同构。有理数域Q和实数域R都没有非平凡域自同构。R的一些子域有非平凡域自同构,但不能扩展至整个R(因为它们不能保持一个数在R中有平方根的性质)。复数域C有唯一的非平凡自同构将R映至R:复共轭,但是有(不可数)无限多“野性”自同构(假设选择公理)。域自同构对域扩张理论很重要,尤其是伽罗瓦扩张。在一个伽罗瓦扩张L/K的情形,L的自同构中,在子域K上逐点固定的所有自同构所组成的子群,称为该扩张的伽罗瓦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