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发展历史
  • 4.主要职责
  • 5.建设宗旨
  • 6.组织机构
  • 7.主要成就
  • 8.理事成员
  • 9.组织章程
  • 10.参考资料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Guangdong Musicians Association,GDMA)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东省音乐家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接受广东省文联和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成立于1956年,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现任主席唐永葆123

根据2023年6月协会官网显示,该协会设有大提琴艺术委员会、葫芦丝?巴乌艺术委员会、小提琴艺术委员会等15个专业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理论创作部、《岭南音乐》杂志社等工作部门。3其业务范围包括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在广东省委宣传部和广东省文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成党和政府交托的任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广东省音乐界的情况等。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 外文名

    GUANGDONG MUSICIANS ASSOCIATION

  • 成立时间

    1956年12月

  • 会员

    2400名

  • 简称

    GDMA

  • 性质

    人民团体

发展历史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成立于1956年12月,至今已召开过六届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历届主席为李鹰航、周国瑾、张棣昌、赵宋光、郑秋枫、徐东蔚、刘长安。现有2400名会员,分布在全省21个市。他们是在音乐创作、理论、表演、评论、研究、教学、编辑、翻译、对外交流、普及和组织工作等方面有一定成就的广东省音乐家。

主要职责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会员深入生活,开展创作活动:举办演出观摩和交流座谈等活动;

组织学术研讨活动;组织会员搜集、整理、研究我国特别是我省的民间音乐文化遗产;

组织会员参与国民音乐教育,参加音乐普及工作;

组织比赛、评奖活动;促进并加强与台、港、澳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音乐组织和音乐家的联系和往来;

积极促进国际音乐文化交流;发展有贡献的音乐家入会、不断扩大协会组织;

依法维护我省音乐家的合法权益。

建设宗旨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全省音乐家和音乐工作者,为促进我省音乐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而努力奋斗。

组织机构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协会设8个专业委员会:权益保障委员会、理论创作委员会、表演艺术委员会、民族音乐委员会、音乐教育委员会、流行音乐委员会、社会音乐委员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分别兼任各专业委员会的负责人。协会内设办公室、理论创作部、组织联络部、音乐考级办公室、《岭南音乐》杂志社等工作机构。受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民政厅以及广东省文联委托管理下列6个民间组织:广东省钢琴学会、广东省电子琴学会、广东省合唱协会、广东省吉它研究会、广东省小提琴教育学会、广东省流行音乐学会。

主要成就

本会成功策划组织了“羊城音乐花会”、“珠江大合唱”、“96中国合唱节”、“星海之声”万众歌会等具有较大影响的音乐活动。

理事成员

发布时间:200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