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来源简介
  • 4.京兆府官署名
  • 4.1.行政区划
  • 4.2.京兆尹介绍
  • 5.公元前11世纪
  • 5.1.唐代以后
  • 5.2.民国时期
  • 5.3.解放时期

京兆

京兆是西安的古称,为汉朝京畿都城地域的名称,所辖范围相当于陕西西安及其附近所属地区,也是古代的二级行政单位,是周朝王畿、秦代京畿之后对都城辖域的谓称。

京兆一词在《水经注》《隋书·地理志》等书中均有记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京兆

  • 别名

    长安

  • 行政区类别

    都城

  • 所属地区

    关中

  • 下辖地区

    长安及京畿

来源简介

秦统一全国后,在全国各地实行郡县制,两级行政管理,在首都咸阳设内史,不属于任何郡县,直属中央政府。

内史管辖京畿各县,行政区划与官职同名,为郡级建制,今西安市辖域属其管辖范围之内。

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将右内史东部改为京兆尹,西部改为右扶风,左内史改为左冯翊,称“三辅”,共治长安城中。

这三者既为行政区划,也为官职名,与郡守相当,共同管辖京畿地区。

东汉复置京兆尹、左冯翊和右扶风,隶于驻洛阳的司隶校尉部。左冯翊治所迁至高陵,右扶风迁至槐里(今咸阳兴平)。

三国曹魏文帝黄初元年(220)改京兆尹为京兆郡。黄初二年(221)封皇子礼为秦公,以京兆郡为秦国,黄初三年又改名为京兆国。

魏明帝青龙三年(235)封皇子洵为秦王,改京兆国为秦国。齐王(曹芳)正始五年(244)改为京兆郡,今西安市属5县,除周至、户县外,均在辖区内。西晋时仍置京兆郡于长安,辖区较三国魏时缩小。

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前赵、前秦和后秦、西魏、北周相继建都长安(后秦称常安),均在此设置京兆郡(或尹)。

隋唐两代均都长安,在汉长安城之南另建新城,隋称之大兴城。唐高宗永徽四年(653)改名长安城。

在长安城周围的京畿地区,隋唐均设京兆尹(郡、府)或雍州,作为郡级建制以统长安、大兴(唐改为万年)等20余县。

唐代以后,长安不再是国都,但仍具有相当的重要性,于是被多个王朝定为西方重镇。

五代的后唐,把长安改称为京兆府,作为国家的西北和西南的地区性重镇。此后的北宋和金朝,也以京兆府作为控制中国西北和西南的地区性重镇,备受历代统治者的重视。

忽必烈建立元朝,在潼关以西设立陕西行省,以京兆府作为陕西行省的治所,并将他的第三子忙哥剌封为安西王,在京兆府城东北面,建造豪华宏伟的安西王府。后来,元政府又先后把京兆府改名为安西路和奉元路。

京兆府官署名

①汉代称京兆尹办公处为京兆府。

②唐代关内道所辖诸府之一,辖万年等二十三县,为京畿地区行政机构。

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雍州置为京兆府,长官为牧,多由亲王为之;实际长官为尹,通判府事;设少尹二人,佐理府事,岁终更次上计;下设司录参军及司功、司仓、司户等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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