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豁子离婚
2《李豁子离婚》是河南曲剧早期剧目之一,原作者为万道同1,由杨华一、杨林编剧,李杰执导,杨华一编曲,胡希华和刘艳丽主演。
该剧取材于发生在民国初年的一件实事,讲述了民间少女黄月英与一货郎相爱,而媒婆贪图厚礼说动黄月英之父,把女儿骗上轿去,抬到腿瘸、罗锅、身子歪、结巴舌的李豁子家,洞房花烛夜,黄月英发现受骗后逃到县衙告状,县长问明情况后,大讲“婚姻自由、不许父母包办”的道理,而后公判月英与豁子离婚,嫁给与其久有恋情的货郎2。该剧在民国新文明的鼓荡下,开始关注下层人民的离合悲欢。
基本信息
- 作品成就
民国第一奇剧
- 作者
彭宏殿(词)、胡希华(曲)
- 文学体裁
戏曲
- 创作年代
民国时期
- 作品名称
李豁子离婚
简介
民国第一奇剧:《李豁子离婚》。此剧有八奇:
一、时代鲜明。唱词中提到中华民国,乃至民国旗帜,以及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理念都有涉及;
二、唱词俚俗共赏。唱词文雅有致,粗俗有情,彰显地方戏的特色;
三、人物形象鲜明。主角李豁子,包括豁子的老婆,人物塑造地合情合理,绝不牵强附会;
四、情真意切。剧目涉及豫西山区婚姻难的问题,无论哪一方的哭诉,都发自肺腑;
五、情节巧妙。戏剧无巧不成书,里面的换老婆,买卖老婆等问题,耐人寻味;
六、音乐伴奏别具一格。此剧的音乐伴奏,富有河南豫剧的传统特色,滑稽搞笑。
七、思想内涵深厚。此剧具有穿越时代的魅力,无论是民国,还是现在,婚姻问题始终是豫西山区的最大问题。关于婚姻之间的纠葛,依然如此存在。
八、此戏是出大悲剧。结尾以李豁子的失败告终,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李豁子是个有血有肉,可怜可恨的悲剧人物。惟其可怜,显出悲剧的重大意义。
旧中国的才子佳人戏,乃至帝王将相,皇亲国戚,关注下层人的戏,极其少见。《李豁子离婚》在民国新文明的鼓荡下,开始关注下层人民的离合悲欢,尤其值得重视。恍若,黑夜里的一道闪电,划过民国的天空。如今,再看此戏,诙谐幽默,令人笑中含泪的观看。部分人憎恨李豁子,其实李豁子是这出戏中最值得同情,最值得玩味的一个悲剧人物。
《李豁子离婚》曲剧现代题材剧目。编剧万道同。 民国十六年(1927年),二八少女孙氏父母双亡,被叔父卖与李豁子为妻。李不仅比她年长27岁,而且相貌丑陋,性情粗暴。孙氏痛苦万分,终日啼哭。后经“洋学生”堂姐指点,方逃出家门,至县衙告状。县长问明情由,终判孙氏与李豁子离婚。 该剧主要以丑角、旦角应工。喜剧效果强烈,生活气息浓厚,具有鲜明的地方色彩。建初期,在洛阳老城常演不衰。 该剧三十年代末,由洛阳曲剧同乐社(海神班)首演。朱双奇主演。
李豁子离婚唱词
(鼓子头)妇女冤仇深,姻缘不随心。清朝宣统掌乾坤,出了个革命领袖名叫孙文。
(满州)他倡导废除包办买卖婚姻,他号召放脚剪发妇女翻身。有个小媳妇,娘家本姓孙,为婚姻不如意终日泪纷纷。可恨我的二双亲,包办了俺的婚姻,她给俺寻婆家不访又不问,寻一个丑陋的丈夫不像个人。实实不趁俺的心,耽搁了俺的青春。俺不图金来也不图银,俺只盼寻上一个俏郎君。
(银扭丝)那一日独坐在小房闷沉沉,只来了叔伯的姐姐名叫孙玉珍。自幼把学上,她又学会念国文,她把那如今的法律认的真。男的二十岁,女的十八春,父母不能包办,只用一个介绍人,一不要那陪送,二不要那送客人,结婚后欢欢乐乐度光阴,久以后倘若感情不合适还兴去离婚。那时俺听此言喜孜孜地开口问,尊了声玉珍姐姐细听妹妹云:你妹夫叫李豁子,他那模样不惊人。今年四十五啦,妹妹俺才二八春。他比俺可大的多呀,好像个老父亲。豁子长的丑,妹妹俺长的俊。自从过门后,终日掩面泪纷纷,三天两头吵,五天闹纠纷。俺有心去离婚,不知人家批准批不准?今天听您说,俺这心里宽十分。主意已拿定,决心已下稳,背着二公婆,出离后宅门,一心去县政府里要去离婚。
(扬调)顺着大路往前进,不多一时进南门。生意买卖好兴旺,一街两巷尽是人。又有老来又有少啊,又有二八女钗裙。人家的孩子咋生恁俊?哪能像俺这个豁子咀唇!心有事不观大街景,款动金莲俺往前奔。十字街心朝北望,县政府不远面前存。两个警察分左右,只见那迎壁墙上画着孙文。
(满州)孙氏观罢不敢进,来了问官叫“承审”,小女子走上前双膝跪稳:“俺的冤枉似海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