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办理条件
  • 3.1.北京地区
  • 3.2.上海地区
  • 3.3.广州地区
  • 4.办理材料
  • 4.1.北京地区
  • 4.2.上海地区
  • 4.3.广州地区
  • 5.办理地点
  • 5.1.北京地区
  • 5.2.上海地区
  • 6.办理流程
  • 6.1.北京地区
  • 6.2.上海地区
  • 6.3.广州地区
  • 7.办理时限
  • 7.1.北京地区
  • 7.2.上海地区
  • 7.3.广州地区
  • 8.注意事项
  • 9.参考资料

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计划生育证明

  • 释义

    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

  • 包括

    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条件

北京地区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上海地区

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到外省市居住的本市户籍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

广州地区

凡本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在广州务工的外地人口成年育龄妇女,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材料

北京地区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5、申请人填写《**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4、送**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a.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c.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d.**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