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
潘季驯(1521年-1595年),字时良,号印川。乌程(今浙江湖州)人,明工治河专家1。
潘季驯30岁中进士,4次任总理河道大臣,主持治理黄河、运河等,前后持续二十七年,为明代治河诸臣在官最长者,以功累官至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潘季驯逝世,年七十五。提出著名的“束水攻沙”理论,对以后治河有很大影响1。
潘季驯代表作《河防一览》1《两河管见》《宸断大工录》《留余堂集》等。
基本信息
- 别名
潘尚书、潘司空、潘印川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521年5月28日
- 逝世日期
1595年5月20日
- 出生地
湖州府乌程县
人物生平
及第入仕
潘季驯生于明武宗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1521年5月28日),为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士。初授九江推官,后升御史,外出巡按广东,施行均平里甲法,斥抑豪强。
三总河道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由大理寺左少卿进官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自此开始治黄生涯。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以接浚留城旧河成功,被加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旋即因为丁忧而离职。
隆庆四年(1570年),黄河决邳州、睢宁,潘季驯以原官被起复,再此总理河道,塞决口。
隆庆五年(1571年),报河工成,不久后因以运输船只漂没事故,遭勘河给事中雒遵劾,被罢官。
万历四年(1576年)三月,潘季驯以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再度被起复,奉命巡抚江西。
万历五年(1577年)十一月,潘季驯入朝升任刑部右侍郎。
两河功成
万历六年(1578年)二月,潘季驯以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九月,兴两河大工。至次年冬季工竣,黄河下游得以数年无恙。事闻,明神宗赏其银币等物。
万历八年(1580年)二月,潘季驯等奏报“河工告成”,神宗降旨奖谕,首加潘季驯为太子太保,进升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荫封他的一个儿子官职。六月,调任南京兵部尚书,待“九月间水落事宁,具奏赴任管事”。
万历十一年(1583年)正月,潘季驯被改调入京,为刑部尚书。同月,神宗因漕河高堰完工,赏赐潘季驯及原任兵部尚书凌云翼等财物。
直言遭祸
内阁首辅张居正身后被抄家,长子张敬修自缢死,全家饿死十余口。潘季驯心有不忍,上疏神宗,认为“治居正狱太急”“至于奄奄待毙之老母,茕茕无倚之诸孤,行道之人皆为怜悯”,神宗看后不悦。而在御史李植、江东之等人与内阁申时行、吏部尚书杨巍互相攻讦,潘季驯帮助申时行等。
万历十二年(1584年)七月,李植劾以党庇张居正,“朋党奸逆,诬上欺君”,言辞刻薄。神宗令潘季驯自辩,潘季驯上疏认罪,被削籍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