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3.1.历史沿革
  • 3.2.区划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概况
  • 4.2.区划详情
  • 5.自然环境
  • 5.1.地理位置
  • 5.2.地形地貌
  • 5.3.气候特征
  • 5.4.水文
  • 6.自然资源
  • 7.人口
  • 8.政治
  • 8.1.人大领导
  • 8.2.党委领导
  • 8.3.政府领导
  • 8.4.政协领导
  • 9.经济
  • 9.1.综合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0.1.节日习俗
  • 10.2.海安庙会
  • 10.3.海安花鼓
  • 10.4.名优特产
  • 11.交通
  • 11.1.综述
  • 11.2.水运
  • 11.3.公路
  • 11.4.铁路
  • 11.5.公共自行车
  • 12.社会
  • 12.1.教育科技
  • 12.2.文化事业
  • 12.3.卫生事业
  • 12.4.体育事业
  • 12.5.民生保障
  • 13.旅游
  • 14.著名人物
  • 15.荣誉
  • 16.参考资料

海安

江苏省南通市代管县级市

海安,别称紫石、宁海、海陵,是江苏省下辖市,地处江苏省中南部,位于南通、盐城、泰州三大市交界处;东临黄海;西与泰州市姜堰区为邻;南和如皋;北与东台毗邻1。地势低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2,境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黏土矿、石油、地热资源,全市水资源总量年平均6.0亿立方米,海产丰富主要有黄鱼、文蛤等3。截至2022年全市总面积1184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00万,下辖10个区镇。截至2020年生产总值1221亿元。荣获全省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称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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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9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74家1。截至2021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48所,小学48所,初中25所,普通高中6所,职业高中1所,特教1所。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98家,医院5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29家,村卫生室207家,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家,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家4

新石器时代,海安西部地区就有人类居住;秦朝,海安属东海郡广陵县;五代十国,海陵县东境设静海制院;明朝初年海陵县省入泰州,上属扬州府;1943年1月,泰北办事处撤销,建立紫石县(即海安市);1948年3月,紫石县更名为海安县;1983年2月,江苏省撤销地区行署,海安隶属南通市;201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景点有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江淮文化园、海安博物馆等5。历史人物有魏建功杨冰1。民俗有青墩酒俗6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海安

  • 面积

    1180平方公里

  • 外文名

    Haian City

  • 行政区类别

    不设区的市

  • 地区生产总值

    1343.09亿元(2021年)7

建制沿革

历史沿革

海安历史悠久,是南通江海文化的源头。南莫境内青墩遗址的发掘和研究表明,早在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海安市西部地区就有人类居住。

海安七星湖公园

夏、商、西周时期,海安一带属九夷(淮夷)之地。禹分天下为九州,海安为“禹贡扬州之域”。从周武王至周元王时,海安一带属吴国地域。春秋、战国时期,海安与周围数县均称“海阳”,今如皋、海安、泰州一带属吴国,地名为郧,在今海安立发桥一带。

周元王三年(前473年),越灭吴,海安一带遂属越。

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楚又灭越,海安又为楚地。秦统一中国后,海安属东海郡广陵县。汉初属东阳郡,初属东楚,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属楚国,次年属荆国,高祖十二年属吴国。汉景帝三年(前154年)属江都国。汉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置临淮郡,辖29县,海安属海陵县(见《汉书》1589页)。汉元封五年(前106年),临淮郡上属徐州刺史部。东汉时,海安仍为海陵县地。汉献帝十八年,曹操废海陵县。三国时期,吴国吕岱复置海陵县。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仍置有海陵县,属徐州广陵郡。

据南朝《宋书》(1055页)、《方舆纪要》、咸丰《海安县志》记载:晋安帝义熙七年(411年),分广陵置海陵郡,下属建陵、临江、如皋、宁海、蒲涛五县。民国《如皋县志》、《方舆纪要》记载宁海县在如皋县北。“咸丰海安县志”认为宁海县即今海安市,《海安县志》(1997年版)亦采用此说。其县治所在地不祥,县域难以详考。实际上根据《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四集东晋疆域图判断,宁海县比今海安范围大,不仅今海安部分地区在其境内,而且今靖江及泰兴一部均在境内,呈西南东北走向。南朝宋明帝泰始七年(471年)置新平郡,辖江阴、海安二县(据《宋书》1058页)。1999年版《辞海》缩印本1121页记述为“南朝宋置海安县,唐废。”齐武帝永明五年(487年)新平郡废,置齐昌、海安二县(“咸丰海安县志”)

此时海安市城区在今海安镇,此时宁海县境域图上标在今如皋西部、靖江、泰兴一带,可能有些不准确。不久海安县废(时间未详),其境仍属宁海县。从东晋至隋,宁海县一直存续未断,其辖境也有变化,北朝周宣政元年(578年),蒲涛(今如皋白蒲)县废,临江县(今如皋石庄)并入宁海县。隋开皇九年(589年),如皋县也并入宁海县。此时宁海县包括今海安、如皋及如皋东南、西南以外地区。唐朝武德元年(617年),宁海县更名为吴陵县。不久宁海县并入海陵县。唐中宗景龙二年(708年)分海陵县东境置海安县,县治设在今海安镇,是时如皋县属海安县。因海水侵袭,海安县东部被海水所淹,故唐玄宗开元十年(722年)海安县再度并入海陵县,上属扬州。数十年后,766年(唐大历元年),淮南节度使李承实筑堰捍海,自楚州(今淮安)之盐城,入扬州之海陵,延袤142里,名为常丰堰。常丰堰后世曾屡圮屡筑,对确保苏北沿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起了重要作用。

唐代中后期,海安仍隶属于海陵县。五代十国时期,海陵县东境设静海制院。南唐升海陵为泰州。后周显德五年(958年)泰州等地为后周管辖,海陵县属扬州大都督府泰州团练。宋元时期,海安地区大部分属海陵县,海安镇是海陵县重镇之一。海陵县隶属关系有所变化,宋太祖乾德五年(967年),属淮南道(至道三年改为淮南路)泰州军。宋天宝二年(1024年),范仲淹出任西溪(今东台)盐官,率兵夫4万余人修筑了捍海堰(庙湾至栟茶),海安、东台沿海农田免遭海水侵漫。宋神宗熙宁五年(1022年),海安改属淮南东路。南宋仍属泰州。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泰州路总管府,海陵、如皋二县属之。海陵县辖海安镇、角斜场,上属江淮行中书省。至元二十一年,泰州路总管府改为泰州,上属江淮等处行中书省扬州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江淮等处行中书省改为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

明洪武元年(1368年),海陵县省入泰州,上属直隶中书省扬州府,明永乐二年(1404年),隶属南京扬州府,海安镇、西场场等属泰州。清世祖顺治三年(1645年),泰州隶属江南布政使司扬州府。清雍正二年(1724年),隶属江苏布政使司。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隶属江宁布政使司。朝隆三十三年,析泰州东北境置东台县。至此,今海安市地域东南部在如皋县境内,北部在东台县境,中部、西部及西南部仍属泰州。民国元年(1912年),改泰州为泰县,海安地域分属泰县、如皋、东台,三县均属江苏省。民国3年,属江苏省淮扬道。民国16年,道废,海安镇属泰县第八区。今海安市南莫镇南部、墩头镇原吉庆镇部分、胡集镇、大公镇原古贲乡大部、海安镇、曲塘镇、雅周镇、孙庄镇大部、城东镇北部,乃至西场镇以西均属泰县;海安镇南部,城东镇南部、西场镇、李堡镇南部隶属如皋县;南莫镇北部、白甸镇、墩头镇、大公镇大部、李堡镇北部、角斜镇、老坝港镇隶属东台县。

苏中七战七捷纪念碑

1940年,新四军东进抗日,苏中地区先后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同年10月,泰县民主政府在海安镇成立,1941年2月迁往农村。其辖区有雅周、海安、立发、李堡和蒋垛(今属泰县)、栟茶(今属如东县)6区。不久又增设海南、角斜、曲南3个区,属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1940年11月建立,1941年改为苏中行政公署)。1941年2月,泰县通榆河以东地区建立泰东行署(始称泰东办事处),3月改建泰东县,辖立发、李堡、角斜、栟茶等区。同年7月,泰县所属海安、曲塘、白米一带的通扬运河以北地区,建立“海曲白河北办事处”(简称泰北办事处)。10月,泰北办事处从泰县析出,建成独立行政区,直属苏中行政公署。

1942年11月,泰东县并入东台县,隶属苏中第二行政区。1943年1月,泰北办事处撤销,建立紫石县(即海安市)9,所辖范围南以栟茶河、通扬运河为界,北至富安,东抵李堡,西达白米。此后随着战争形势变化,县境与东台、如皋、泰县之间变动频繁。1941年3月,新增仇湖、时堰两区,县境北延。1944年10月,紫石县新增白米、姜北、沙岗、城东4区,县境西延。同年12月,李堡、海富两区划给东台县。至此,紫石县境南止海泰公路,北境在富安至时堰一线,东以串场河、通榆河为界,西近泰州城。1945年8月,新增苏陈区。9月,白米、姜北、苏陈、城东4个区划归泰县,泰县海南、曲南、雅周3个区划归紫石县。11月,东台县李堡区划给紫石县,时堰区划给东台县。1946年6月,紫石县下辖角斜、李堡、西场、噇口、海安、海南、曲南、雅周、曲塘、邓高、沙岗、仇湖12个区,县界状况与今海安市大略相同,上属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1946年8月,如皋柴湾区划给紫石县。10月,雅周、曲南、海南区划给泰县,泰县城东、姜北、白米区和东台时堰、城南区划给紫石县。11月,紫石县噇口、西场、李堡、角斜、柴湾和东台之栟茶区划出,建立泰东县。12月,泰东县各区划给东台县。此时,紫石县境大致是一个以泰州、东台、海安三城为顶点的三角形地域,南境以海泰公路为界,东境以串场河、通榆河为界,西北以泰东河为界。

1948年3月,紫石县更名为海安县,境域无变化。1949年,海安与泰县、东台县境域又有变化。2月,泰县雅周、曲南、海南3个区划给海安县,海安县城东、姜北、白米区划给泰县。5月,东台县西场、噇口2区划归海安县,海安台南、时堰、溱东3区划归东台。6月,东台李堡区划给海安县,此时海安境域与1946年6月相同,下辖李堡、西场、噇口、海安、海南、雅周、曲南、曲塘、胡集、沙岗、仇湖11个区,172个乡,6个镇,1个行政办事处。当时县境东端为角斜镇,与如东县交界;西端为沙岗金杨村,与东台、泰县交界;西南端为雅周鸭湾村,与泰兴交界;南端金庄村(今属雅周镇),与如皋县交界;北端为凤凰村(今属墩头镇),与东台县交界。

1949年4月,苏皖边区政府撤销,成立苏南、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海安属苏北泰州行政区。

1950年1月,划归苏北南通行政区。1953年1月,撤销苏南、苏北两个行署区,建立江苏省,海安属江苏省南通专区(1971年改为南通地区)。1956年5月,如东县陈庄乡划给海安县。1959年4月,如东县旧场人民公社划给海安县,县境延伸至黄海,有海岸线6公里多。1959年冬到1960年春,围垦建海安盐场,1962年开挖北凌河,穿过盐场,致使盐场报废。1965年11月,如东、海安两县达成协议,从四十总到纳潮闸以西部分6454亩土地划归海安县,以东7000亩土地划给如东县。1979年底至1980年初,海安围垦建北凌闸。1983年2月,江苏省撤销地区行署,海安隶属南通市。

201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以原海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海安市的行政区域。海安市由江苏省直辖,南通市代管。

2018年6月8日,海安撤县设市大会在文化艺术中心大剧场隆重举行,大会正式宣告海安从6月8日开始有了一张全新的身份证——海安市,这标志着海安正式迎来新一轮发展的重大机遇期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