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立法背景
  • 4.文件发布
  • 5.第一章节
  • 5.1.第一条
  • 5.2.第二条
  • 5.3.第三条
  • 5.4.第四条
  • 5.5.第五条
  • 5.6.第六条
  • 6.第二章节
  • 6.1.第七条
  • 6.2.第八条
  • 6.3.第九条
  • 6.4.第十条
  • 6.5.第十一条
  • 6.6.第十二条
  • 7.第三章节
  • 7.1.第十三条
  • 7.2.第十四条
  • 7.3.第十五条
  • 7.4.第十六条
  • 7.5.第十七条
  • 7.6.第十八条
  • 7.7.第十九条
  • 7.8.第二十条
  • 7.9.第二十一条
  • 8.第四章节
  • 8.1.第二十二条
  • 8.2.第二十三条
  • 8.3.第二十四条
  • 8.4.第二十五条
  • 8.5.第二十六条
  • 8.6.第二十七条
  • 8.7.第二十八条
  • 9.第五章节
  • 9.1.第二十九条
  • 9.2.第三十条
  • 9.3.第三十一条
  • 9.4.第三十二条
  • 9.5.第三十三条
  • 9.6.第三十四条
  • 10.第六章节
  • 10.1.第三十五条
  • 10.2.第三十六条
  • 10.3.第三十七条
  • 11.第七章节
  • 11.1.第三十八条
  • 11.2.第三十九条
  • 11.3.第四十条
  • 11.4.第四十一条
  • 11.5.第四十二条
  • 11.6.第四十三条
  • 11.7.第四十四条
  • 11.8.第四十五条
  • 11.9.第四十六条
  • 11.10.第四十七条
  • 11.11.第四十八条
  • 11.12.第四十九条
  • 11.13.第五十条
  • 11.14.第五十一条
  • 11.15.第五十二条
  • 12.第八章节
  • 12.1.第五十三条
  • 12.2.第五十四条
  • 12.3.第五十五条
  • 13.参考资料

直销管理条例

《直销管理条例》是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它是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本条例。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直销管理条例

  • 外文名

    Regulation on Administration of Direct Sales

  • 语言

    中文

  • 类别

    法律条例

  • 创刊时间

    2005年12月1日

  • 发布日期

    2005年8月23日

  • 施行日期

    2005年12月1日

  • 立法机构

    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

立法背景

直销管理条例的立法历程

直销管理条例

●1994年8月11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文)。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

●1995年3月28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同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随后不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

●1996年4月我国政府经过审查,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多层次传销业务,4月28日,国家工商局向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颁布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

●由于对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的区分没有严格的标准,大大小小的非法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以至于到1997年底到1998年初,非法传销大肆猖獗,国家对直销企业几乎失控。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对整个传销行业全面禁止整顿。

直销管理条例

●同年6月18日,国家三部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部)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文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并批准了.安利、雅芳、玫琳凯等10家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

●2001年,我国加入WTO。中国政府承诺:以商业方式存在提供的无固定地点批发或者零售服务(包括传销)在入世3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2006年7月24日,雅芳有限公司正式获得国家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批准,从而成为国内首家被允许进行直销试点的企业。

●2006年12月1日,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经国家商务部批准开展直销业务,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保洁用品。

●2005年9月1日,涉及《直销法》的两部核心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禁止传销条例》将于11月1日生效,《直销管理条例》于12月1日生效。

文件发布

直销管理条例

直销管理条例

(2005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3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