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报考条件
  • 3.1.条件
  • 3.2.时间
  • 4.报考方式
  • 4.1.报考须知
  • 4.2.报考流程
  • 4.3.报考手续
  • 4.4.报考费用
  • 4.5.报名时间
  • 5.考试内容
  • 5.1.大纲
  • 5.2.电算化大纲
  • 5.3.教材
  • 5.4.成绩有效期
  • 6.考试安排
  • 7.管理方法
  • 8.证书年检
  • 9.管理部门
  • 10.管理办法
  • 10.1.第一章
  • 10.2.第二章
  • 10.3.第三章
  • 10.4.第四章
  • 10.5.第五章
  • 11.证书调转
  • 11.1.调转说明
  • 11.2.跨省调出
  • 11.3.跨省调入
  • 11.4.省内调出
  • 11.5.省内调入
  • 12.其他信息
  • 12.1.无纸化考试
  • 12.2.最新调整
  • 13.应试技巧
  • 14.参考资料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由国家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性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Certificate of Accounting Profession)是由国家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性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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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需满足以下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已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各地报名考试的费用不同,一般每科目在20-50元。2013年7月1日起,中国实行无纸化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的3科必须同时考过方可取得该证书,同时没有任何免考政策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不分级,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外文名

    Certificate of Accounting Profession

  • 时间

    前一年的11月份到当年的4月份

  • 类型

    概念

  • 类别

    证书

报考条件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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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考试均采用无纸化考试的办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自2010年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是由财政部门日常组织的,考生在计算机上对随机生成的考试试卷进行答题,提交试卷后立即显示得分的一种考试方式3

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集中在前一年的11月份到当年的4月份,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集中在6-9月份。

报考方式

报考须知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考生首次报名时,请点击“报名”开始网上报名。已报过名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合格考生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重新选择考点报名。

3、考生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过程中,由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名者本人负完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