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简介
  • 4.明代狼兵
  • 4.1.狼兵之始
  • 4.2.狼兵战绩及为害
  • 4.3.使用数量和战斗力
  • 4.4.狼兵武术
  • 4.5.狼兵的出身地区
  • 4.6.狼兵的民族属性
  • 4.7.狼兵与屯种
  • 5.抗倭事迹
  • 6.相关知识
  • 7.参考资料

狼兵

壮族先民在明代被称为俍人,狼兵乃俍兵音转

狼兵是起源于明朝中期,是当时壮族土司组建的地方武装。又叫“俍兵”。广西狼兵曾以保家卫国的忠义之血,书写过中国古代战争史上辉煌灿烂的一页。壮族先民在明代被称为俍人,狼兵乃俍兵音转,有学者认为“狼”有歧义,坚持称俍兵1。其实文人多虑矣,壮族先民早以狼兵为誉,“狼”者如何?如秦始皇武勇天下,世称“秦,虎狼之强国”;五代十国后梁太祖朱全忠亲率大军征战,史载“虎狼之强”……狼兵之称,有何不可!壮族先民天生悍烈,骁勇善战,不屈服于暴力统治,历朝历代都团结起来,对暴君或侵略者施以致命打击;他们常常在战争中以少胜多,用极少伤亡的代价换取胜利;他们利用有利地形迂回穿行,而后一击必中的战斗作风,让敌军闻风丧胆;在历次战争中,无不展现了广西人强大的战斗力和意志力。至明代,壮族先民组成的军队,声威达到了巅峰。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狼兵

  • 外文名

    Wolf soldiers

  • 武器

    蝎尾枪等

  • 始于

    明朝中期2

基本简介

狼兵

狼兵是起源于明朝中期,是当时壮族土司组建的地方武装。又叫“俍兵”。但其通常与湘西土家族的土兵合谓狼土兵。狼土兵,来自湖广、广西两省。在湖广的是湘西永顺、保靖两土司的红苗;在广西的是壮瑶,分别征自江水、右江一带的南丹、东兰、那地、田州,以及归顺、恩思两府。此外还有广东莞蛮蜑杂的一支土兵,善用长牌砍刀,亦经飞檄征调。

明代狼兵

狼兵制度肇始于明代,是明代军制的重要组成环节。狼兵,专指广西出身之战斗人员,此类人不隶军籍,彪悍武勇,于明代“剿贼”、“御倭”多有使用,且战绩不俗。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束手段,军纪混乱,烧杀害民之举亦所在多多,以至百姓有惧狼兵甚于贼之说,亦称广西猴兵、猿兵等。姑就过眼史料,粗略考证如下──

狼兵之始

狼兵之始,至清嘉庆年间已浑不可考,《东溟文后集》(姚莹)《武陵赵公(慎畛)文恪行状》:“嘉庆……十九年,迁广西按察使……上谕查广西狼兵之制,公覆曰:‘狼兵初制无考,惟《明史·兵志》有「广西东兰、那地、南丹、归顺诸狼兵,宣力最多」之语。其来已久。检司案:自乾隆八年清查二十一年诸府州报兵田,自狼兵外,又有土兵、土勇、隘卒、堡卒、耕兵、抚兵诸名。其承耕田亩,多寡不同,而分防调遣与狼兵无异。”

考《明英宗实录》正统二年冬十月戊午:“广西总兵官、都督山云奏:‘浔州府平南等县耆民赴臣处言,浔州切近大藤峡等山,猺寇不时出没劫掠居民,阻截行旅,近山多荒田为贼占耕。而左、右两江土官地方,人多田少,其狼兵素勇,为贼所惮。若选委头目,起领前来屯种一带近山荒田,断贼出没之路,不过数年,贼徒坐困,地方宁靖矣。臣已会巡按御史三司等官计议,诚为长便,乞如所言,量拨田州等府族目土兵分界耕守,就委土官。”

这是《明实录》首次出现狼兵的记载。据此,狼兵显然是广西少数民族的自卫武装,而其为广西地方政府用于“剿贼”始于正统二年。

13年后,至景泰元年,征用狼兵已经成为惯例,而且狼兵开始出省作战。《明英宗实录附景泰实录》景泰元年三月乙卯:“广东左布政使揭稽奏:高要县贼首吴长能等,纠众劫杀乡村,欲连友贼黄箫养攻肇庆,署都指挥彭英等率官军、狼兵攻其巢寨,破之,斩长能及其党一千七百余人。”

狼兵战绩及为害

明政府征用狼兵,在历次“剿贼”、“御倭”战役中可谓战绩不俗。甚至有狼兵头目受授冠带。《明英宗实录附景泰实录》景泰四年六月乙巳:“敕通议大夫、管广西思恩府事土官岑瑛曰:‘朕以尔亲率本府马步狼兵头目韦陈威等,于广西在城操练,协助军威。兹特升尔阶为正议大夫,给赐彩段表里,其韦陈威等,亦俱令冠带。敕至,尔瑛照旧率兵操练,听调杀贼,以安边境,不许始勤终怠,候有军功,升赏不吝,尔其钦承朕命毋忽。”

《明史·沈希仪传》:“嘉靖五年,总督姚镆将讨田州岑猛……改右江柳庆参将,驻柳州。象州、武宣、融县瑶反,讨破之。谢病归,顷之还故任。柳在万山中,城外五里即贼巢,军民至无地可田,而官军素罢不任战,又贼耳目遍官府,闺闼动静无不知。希仪谓:‘欲大破贼,非狼兵不可。’请于制府。调那地狼兵二千来,戍兵稍振……韦扶谏者,马平瑶魁也。累捕不得。有报扶谏逃邻贼三层巢者,希仪潜率兵剿之,则又与三层贼往劫他所。希仪尽俘三层巢妻子归。希仪俘贼妻子尽以畀狼兵,至是独闭之空舍,饮食之。使熟瑶往语其夫曰:‘得韦扶谏,还矣。’诸瑶闻,悉来谒希仪。令入室视之,妻子固无恙。乃共诱扶谏出巢,缚以献,易妻子还。希仪剜扶谏目,肢解之,悬诸城门。诸瑶服希仪威信,益不敢为盗。自是,柳城四旁数百里,无敢攘夺者。”

《明史·广西土司传一》:“怀远为柳州属邑,在右江上游,旁近靖绥、黎平,诸猺窃据久。隆庆时,大征古田,怀远知县马希武欲乘间筑城,召诸猺役之,许犒不与。诸猺遂合绳坡头、板江诸峒,杀官吏反。总制殷正茂请于朝,遣总兵官李锡、参将王世科统兵进讨。官兵至板江,猺贼皆据险死守。正茂知诸瑶独畏永顺钩刀手及狼兵,乃檄三道兵数万人击太平、河里诸村,大破之,连拔数寨,斩贼首荣才富、吴金田等,前后捕斩凡三千余,俘获男妇及牛马无算。事闻,议设兵防,改万石、宜良、丹阳为土巡司,屯土兵五百人,且耕且守。”

《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十四年四月戊辰:“广西田州土官妇瓦氏引土、狼兵应调至苏州。总督张经以分配总兵俞大猷等杀贼。奏闻,诏赏瓦氏及其孙男岑大寿、大禄,各银二十两、纻丝二表里,余令军门奖赏。”

……

关于狼兵战绩的记载很多,不赘述。

而关于狼兵为害的记载与其战绩记载可以等量齐观。

明政府征用狼兵之初,其为害尚不明显,至正德初年这种负面效果逐渐显现。《明武宗实录》正德五年三月甲申:“巡按两广御史江万实上言边务:……一、顷因林贵逋诛,调用狼兵,所过剽掠劫杀,鸡犬不遗,谋之不藏,莫甚于此。然事已无及,愿自今勿轻调用,兵部议覆。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