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定义
  • 4.传承意义
  • 5.最新数据
  • 6.保护历程
  • 7.保护公约
  • 7.1.公约宗旨
  • 7.2.公约目的
  • 7.3.公约生效
  • 8.标志
  • 9.相关用语
  • 9.1.口头传统
  • 9.2.文化空间
  • 9.3.传承人
  • 10.评选标准
  • 11.名录前身
  • 11.1.代表作申报
  • 11.2.代表作过渡
  • 12.遗产项目
  • 13.组织管理
  • 13.1.政府保护
  • 13.2.管理机构
  • 13.3.文化遗产
  • 14.法律法规
  • 15.国内定义
  • 16.国内标志
  • 17.类型
  • 17.1.民间文学
  • 17.2.传统音乐
  • 17.3.传统舞蹈
  • 17.4.传统戏剧
  • 17.5.曲艺
  • 17.6.杂技竞技
  • 17.7.民间美术
  • 17.8.传统技艺
  • 17.9.传统医药
  • 17.10.民俗
  • 18.遗产名录
  • 19.名录目的
  • 20.申报标准
  • 21.保护措施
  • 22.暂行办法
  • 23.资料
  • 24.遗产日
  • 25.参考文献
  • 26.参考资料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确定而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遗产项目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确定而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遗产项目

记录着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人情、文化理念等重要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着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质、价值观念、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核心因素,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 外文名

    patrimoine culturel immatériel

  • 定义

    经联合国评选确定列入遗产项目

  • 作用

    记录着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方式

定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第2条),非物质文化遗产(patrimoine culturel immatériel)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按上述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

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 表演艺术;

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

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 传统手工艺。

“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 ( 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 ) 和振兴。

传承意义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对保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确保民族特性和民族精神和世代相传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数据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

截至2011年11月2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第6届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落下帷幕,共有11个申报项目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9个申报项目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此外,委员会还决定将5个项目收录到《成功经验汇编》。

至此,已有来自16个国家的27个项目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来自约140个国家的232个项目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此外,还有8个项目被收录到《成功经验汇编》。

迄今,已有139个国家批准了由教科文组织大会于2003年通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只有《公约》的缔约国方可申报提名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11日,中国已经有45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总数位居世界第一1

保护历程

虽然早在18和19世纪时,就有一些语言学者、民俗学家及其他人曾试图记载世界上的口头文化传统,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却是一个相对较新的词汇,其概念提出的时间并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