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14〕6号),设立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简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挂四川省版权局(简称省版权局)牌子。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 所属地区
四川省
- 管理范围
广播电影电视
- 属性
政府机关
职责调整
(一)整合的职责。
将原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版权局)、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核以及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核。
2.取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变更及从事发行业务的分支机构审核。
3.取消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核。
4.取消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职责,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培训中心西部地区分中心承担。
5.取消著作权登记服务职责,工作由省版权事务中心承担。
6.取消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股权性融资审核。
7.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下放的职责。
下放已由省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下放的职责。
(四)增加的职责。
1. 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及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2. 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审批。
3. 国外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审查。
4. 市(州)、县(市、区)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审批。
5. 只读类光盘设备投产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