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机构职责
  • 5.内设机构
  • 6.人员编制
  • 7.历任部长
  • 8.参考资料

国内贸易部

国内贸易部为国务院主管全国商品流通的职能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全国现货仓单市场,规范现货仓单交易发展;未经国内贸易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建立现货仓单市场,对已开展现货仓单交易的市场,国内贸易部将对其限期进行整顿;各地商品市场主管部门应配合国内贸易部加强对现货仓单市场的管理,促进现货仓单市场向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国内贸易部

  • 成立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

  • 基本职能

    研究制订全国商品流通的方针等

  • 介绍

    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历史沿革

199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商业部、物资部,组建国内贸易部。主要任务是,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商品(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加强宏观调控,推动商品流通社会化、现代化,充分发挥国有流通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的主渠道作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199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内贸易部改组为国家国内贸易局,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张皓若、陈邦柱先后任国内贸易部部长。张皓若、陈邦柱先后任中共国内贸易部党组书记。1

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国内贸易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等10个原部级经济部门分别改组为国家局,交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

机构职责

1.研究制订全国商品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流通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布局,优化流通结构;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协调多种经济成分的商品流通活动。

2.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统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重点是搞好全国性、区域性重要商品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拟定商品市场和商品流通领域交易法规,制定管理办法,保护公平竞争,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3.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编制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供需平衡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负责编制指令性计划商品分地区、分部门分配计划;负责重要商品的国家订货和产需衔接,根据国家计委审定的总量,对国家订货物资进行分户安排并组织落实;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宏观调控;协同有关部门安排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和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家重要商品的储备,负责当年准备物资的安排与管理;组织市场预测和信息发布。

4.根据国家计划负责国防军工和国家重点建设、重点技改项目等所需重要生产资料的安排和订货,组织原材料配套供应和设备成套管理。

5.负责国家重要流通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组织评估,提出立项建议。监督检查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研究拟定连接国内外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商品流通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改造重点流通设施和商业系统工业企业;参与规划、指导、审批合资零售企业的工作;参与研究进出口税则,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防止不平等贸易的措施、办法。

7.负责商品流通、饮食服务和商业系统工业企业的行业管理,监督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为行业、企业提供服务。

8.指导流通领域科学技术工作,协调重大科技开发、技术引进、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推动原材料的节约代用、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9.负责流通环节中商品质量、标准管理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商品生产销售中的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研究实施国内贸易教育改革,调整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研究制定行业教育的有关下策和规章,编制和实施教育发展规划。

11.指导部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制定人才发展规划,组织人才培养工作。

12.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内贸易部设置19个职能司局和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