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个人经历
  • 4.主要成就
  • 4.1.教育贡献
  • 4.2.社会贡献
  • 4.3.著作作品
  • 5.教育理念
  • 5.1.认知学习
  • 5.2.知觉理论
  • 5.3.发现学习
  • 5.4.教学理论
  • 6.人物评价
  • 7.语录名言
  • 8.参考资料

布鲁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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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教育家、心理学家

布鲁纳,全名杰罗姆·西摩·布鲁纳(Jerome Seymour Bruner,1915年10月1日—2016年6月5日)1,出生于美国纽约,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哈佛大学2美国教育心理学家、认知心理学家,原哈佛大学教授,哈佛“认知研究中心”的创立者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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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在实验心理学家拉什利指导下,获哈佛大学心理学系博士学位。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应召服兵役2。1945年,转回哈佛大学任教。1956年,和心理学家杰奎琳·古德诺、乔治·奥斯汀共同出版《思维研究》。1960年,创建哈佛大学认识研究中心,研究重点放在教育心理学中的课堂学习问题5。1962年,获美国心理学会颁发的杰出科学贡献奖。1962-1964年间,任美国白宫教育委员会委员、普林斯顿公共舆论研究所副所长3。1965年,当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主席6。1972年,担任英国牛津大学心理学教授。1980年,回到美国,先后在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和纽约大学工作。2016年6月5日,因病在纽约家中去世,享年100岁14

布鲁纳对认知心理理论的系统化和科学化作出重要贡献,是认知心理学的先驱,是致力于将心理学原理实践于教育的典型代表4,其主要著作有《教育过程》《教学论》《认识心理学》《教育过程再探》等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杰罗姆·布鲁纳

  • 外文名

    Jerome Seymour Bruner

  • 国籍

    美国

  • 出生日期

    1915年10月1日

  • 逝世日期

    2016年6月5日

个人经历

杰罗姆·布鲁纳

1937 年毕业于杜克大学,1941 年获得哈佛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5

1952-1972 年任哈佛大学教授8

1960 年与 G.米勒一起创建哈佛大学认知研究中心。

1962 年获美国心理学会颁发的杰出科学贡献奖9

1965 年任美国心理学会主席。

1972-1980 年任牛津大学教授。

1980 年以后任纽约大学教授。

布鲁纳的学习理论特别强调学生对概念和原理的学习,并且对人工概念的形成做了比较严格的实验研究。但是,布鲁纳却没有从事原理学习的实验研究;直至今日,原理学习的实验研究仍然是一片空白。这不能不说是一项缺憾的事情。

布鲁纳提出"编码系统"可以产生出新的创造性信息,这是符合实际的。但是,对新信息产生的心理机制却没有进行深入地探讨和研究。这使得我们对学生创造件的培养仍然是无所适从,成为可信而不知如何使之然的事情。

布鲁纳过于强调学生的发现学习。但是,发现学习确有费时费力的缺陷。而且,完全独立的发现学习实际上也是不存在的。因此,应该强调发现学习与接受学习的相互配合和有效的补充。

布鲁纳学习理论中的缺陷和不足与它的贡献和所产生的积极影响相比,自然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指出它的缺陷和不足有助于进一步开展研究,从而完善学习理论。

主要成就

教育贡献

杰罗姆·布鲁纳

布鲁纳主要因为对教育作出杰出贡献而闻名于世10。他宣称:“任何学科以一定的知识的正当形式,能有效地教给处于任何发展时期的任何儿童。”这在美国引起了一场课程改革运动。布鲁纳非常注意教育在儿童心理发展上的巨大作用,他认为:要让儿童学习学科知识的基本结构;教育应促进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注重儿童的早期教育;“发现法”是儿童的主要学习方法。

布鲁纳对儿童心理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智力发展理论上,提出了研究智力发展的途径和准则。他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看,知识力量或智力乃是人获得知识、保持知识并将知识转化成他本人的工具的力量。智力成长(发展)理论应考虑五个准则:刻划智力运算的特征;思想活动的自然方式;文化背景;进化的痕迹;教育的作用。为了说明智力的成长(发展),布鲁纳提出了再现表象这个概念。再现表象具有媒介性、选择性、概括性和转换性。再现表象分为三种:动作性再现表象、映象性再现表象和符号性再现表象。他以再现表象作为测量认知发展或智力发展的指标,把儿童认知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动作式再现表象阶段、映象式再现表象阶段和符号式再现表象阶段。换句话说,儿童智力发展的形式,实际上就是三种不同发展水平的认知结构,即动作的、映象的和符号的认知结构。

布鲁纳在其认知,发展说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教学原则。他主张,教学的最终目标在于“促进对教材结构的一般理解”,使儿童“对教材能有直觉的理解”,并达到“学会如何学习”和促进智力发展。他认为,教学论必须考虑三个方面:人的天性、知识的本质和获得知识的过程的性质。由此,布鲁纳提出并论述了四条教与学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