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宗
路德宗(Lutheranism)是以马丁·路德宗教思想为依据的各教会团体统称,因其教义核心为“因信称义”,故又称信义宗,它是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产物,由马丁·路德于1529年创立于德国,这一新宗派的建立,标志着基督新教的诞生。目前信徒主要分布在北欧五国(丹麦、挪威、瑞典、芬兰、冰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德国和美国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世界共有427个独立的教会团体,信徒约6840万人。
信仰依据
1583年编成的《协同书》(the Book of Concord),包括三大新经《尼西亚信经》《使徒信经》《亚大纳西信经》,马丁·路德的《教义问答》《施马尔卡尔德信条》,梅兰希顿(Melanchthon)的《奥格斯堡信纲》等。
主要观点
路德宗大体上认为:
(一)“因信称义”,主张人们唯有对基督的真正信仰,才能成为义人,即无罪的、得救的、高尚的、得永生之人,凭遵守律法、道德戒律和外在善功并不能得救。人只有具备了纯正的信仰才能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外在的善功只是纯正信仰的必然结果。
(二)强调圣经的最高权威,认为《圣经》是上帝的启示,因而是信仰的唯一源泉和准则,一切教义、礼仪和制度均要与之保持一致。
(三)坚持“平信徒皆为祭司”,即每个基督徒在教会中均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都可以担任神职,故不应有任何特权。
(四)从“因信称义”的原则出发,不重视教会形式和体制统一,不同的教会制度如主教制、公理制或长老制,在不同的路德宗教会团体中均存在。在北欧该宗拥有国教地位。
(五)实行洗礼和圣餐两项圣礼,突出布道和唱圣歌,实行婴儿受洗,认为圣餐礼是神圣的。
历史发展
世界发展
路德宗在16世纪传入北欧诸国和西欧部分地区,至18世纪中叶开始传入北美。由于移民背景复杂,分散的路德宗教会始终没有联合起来。美国内战更加剧了南北教会的对立。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美国路德宗教会才开始着手合并。19世纪至20世纪上半叶,在西方列强大肆进行殖民扩张的同时,路德宗也逐渐传播到亚、非、拉美的一些国家和地区。
二战结束后,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教会团体分散和诸多新问题,路德宗强调加强团结、统一认识,积极开展传教。为此,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1947年路德宗世界联盟(LWF)成立于瑞典,标志着路德宗在世界范围内的联合达到了新的阶段。此后,该联盟积极推动教会内外普世合一运动,关注社会与政治形势的变化。该组织在1957年的尼阿波利斯大会上突出了“自由、团结、改革、服务”的主题、针对亚非拉民族独立运动高涨的形势,调整了路德宗的传教方针,在传教会议上提出三项任务,即对亚非拉新兴的独立教会从财政上予以扶持,从工作上给予协作,派人培养当地的神职人员,各国的路德宗教会团体也着手解决本国存在的问题并开展活动。
德国地区
二战后,东德西德大部分路德宗教会最初是统一的,均参加了“福音教会”,有着共同的领导机构,协同开展活动,因而教会成为冷战时期联结两个德国的特殊纽带,这就决定了德国路德宗教会始终十分注意东西方关系的切身政治问题。各教会对待国家政治的态度虽存在分歧,但其基本立场是,一方面承认两个德国政府都是由上帝建立的,基督徒应服从国家政权,另一方面又主张有条件地承认政府的行为和措施。1968年后,东西德路德宗教会基本上断绝了共同开展活动的关系。对于德国重新统一,路德宗教会一贯予以拥护。它还主张东西方应和平共处,停止发展核武器和实现裁军,但也有的教会认为核武器作为防御手段有其正义性。西德路德宗也曾针对该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贫富不均现象,提出公正分配生产资料和财富的主张。
北欧地区
瑞典、挪威和丹麦的路德宗教会拥有国教的地位,教会在立法、财政等方面受议会和政府的制约。其神学立场较保守、少变。但是,战后教会内外要求实现政教分离的呼声日益高涨。1953年瑞典颁布法律,扩大公民选择宗教信仰的自由,部分取消了对公共教育和政府公职的宗教信仰限制。同一时期,北欧教会内还出现了提高妇女地位的呼声。1958年,瑞典议会通过法案,允许教会向妇女授圣职,1960年开始任命女牧师,但她们的权限与作用仍受限制,教会内对此事也意见不一,直至1979年始正式确认在教会中男女一律平等。
美国地区
美国路德宗在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经历了一个持续发展的“复兴”时期,教会及信徒数量有较大增长,教会团体也加快了联合的步伐。1960年—1962年,一些分散的小教会团体分别合并为美国路德宗(American Lutheran Church)和全美路德会(LutheranChurch in American)。较古老保守的美国密苏里州路德会(Lutheran Church—Missouri Synod)也开始转变其僵硬态度,与其他路德宗教会和其他宗派开展对话,谋求合作。但由于基要派人士重新掌握了该会的领导权,致使路德宗内部的进一步联合趋于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