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政府办公地址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外文名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the Ningxia Hui Autonomous Region
- 主席
张雨浦
-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办公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办公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
- 政府官网
http://www.nx.gov.cn/
历史沿革
(以下内容由中共党史出版社和党建读物出版社提供)
1980年1月,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委会撤销,恢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马信任主席。1983年2月,黑伯理任代主席。1983年4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黑伯理、白立忱分别任主席。1988年6月、1993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届、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第七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白立忱、马启智先后任主席。1998年5月、2003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八届、第九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马启智任主席。2007年5月,王正伟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代理主席。2008年1月、2013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十届、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王正伟任主席。2013年3月,刘慧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代理主席。4月,刘慧任主席。2016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咸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代理主席。1
主要职责
(一)负责自治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区政府、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送自治区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请示自治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根据自治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并向国务院报送重要信息。
(六)负责自治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同志要求。
(七)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对自治区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督促检查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十)负责统筹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指导、监督、考核自治区各级政府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全区“互联网+政务”建设工作。管理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及“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二)组织参事对自治区政府决策部署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参政咨询。组织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十三)管理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自治区政府驻广东(广州 深圳)办事处、自治区政府驻福建办事处。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