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简称广东省政协、政协广东省委员会,是在中共广东省委领导下,由广东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
- 机构
办公厅、九个专门委员会
- 简称
广东省政协、政协广东省委员会
- 成立时间
1955年1月
- 主席
林克庆1
组织构成
省政协由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共32个单位组成,其中:党派9个(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代表人士若干名、人民团体8个(共青团、总工会、妇女联合会、青年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台湾同胞联谊会、归国华侨联合会)、界别13个(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人士界、社会福利界、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特邀人士包括3个方面,即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和来自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机关部委办厅局、人民解放军、各市及其他有代表性的特邀人士。
九届省政协委员总额为980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0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200名。980名委员中,党外人士占589名,中共人士占391名。11个正、副主席中,党外的占6名,中共的5名。200名常委中,党外的120名,中共的80名。
省政协现设有办公厅和九个专门委员会。办公厅下设17个处室(含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省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秘书长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参与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负责委员培训、机关外事、机构编制、后勤保障等工作。
省政协设立九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港澳台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外事侨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组织委员参加各项经常性活动,包括专题调研、视察、考察、座谈及提出提案等。
发展历程
在“文化大革命”的10年浩劫中,省政协被迫停止了活动。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人民政协的工作开始恢复。从1977年12月至今,省政协历经第四届(1977.12-1983.04)、第五届(1983.04-1988.01)、第六届(1988.01-1993.01)、第七届(1993.01-1998.01)、第八届(1998.01-2003.01)、第九届(2003.02-2008年1月)、第十届(2008年1月)。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和全国政协的指导下,省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维护社会的团结稳定,推动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政协履行职能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
50多年来,省政协围绕党委和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职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为我省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机构领导
主席
林克庆1
副主席
许瑞生、邓海光、袁宝成、王学成、黄武、李心、温国辉、郑轲1、张少康2
秘书长
陈文明1
历届领导
历届主席
广东省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协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