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正文
  • 5.参考资料

指挥使

明朝军职

指挥使,明朝的军职, 为卫最高军事长官,秩正三品。下辖指挥同知2人(副长官,从三品),指挥佥事4人(正四品)等属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指挥使

  • 类型

    军职

  • 开始时代

    明朝

  • 结束时代

    清朝

简介

指挥使,明朝的军职, 为卫最高军事长官,秩正三品。下辖指挥同知2人(副长官,从三品),指挥佥事4人(正四品)等属员。

正文

明初太祖朱元璋定兵制,采用卫所制度。卫所制融汇了唐府兵制的建军思想和制度特点,把按卫所编制的世袭服役军士同屯田紧密结合起来。其目的是,以世袭军士保证兵源充足;按卫所单位,根据战略部署分散戍屯,以保证及时抗御外来侵扰和镇压人民反抗;军队就地屯田自给,以减轻国家养兵的沉重负担。

军户世袭、卫所编制体系和军屯构成了卫所制的主要特色。一般以5600人为1卫,设指挥使等官;每卫下辖5个千户所,以1120人为1个千户所,设千户等官;千户下辖10个百户所,以112人为1个百户所,设百户等官;每百户辖两总旗,各50人,总旗下辖5小旗,每小旗10人。卫所长官为指挥使1人,正三品;副长官为指挥同知2人,从三品;属员有指挥佥事4人,正四品;镇抚司镇抚2人,从五品;经历司经历,从七品;知事,正八品;吏目,从九品;仓大使、副使各1人。

从卫指挥使到百户等卫所军官,都是世袭,称“世官”。1

截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全国共有17个都司、329个卫、65个守御千户所,军数约为120万人。到永乐十二年(1414年)前后,全国总兵力为280万人左右。兵士称“军”,有军籍,世袭当兵,大部分屯田,小部分服役。中叶以后,屯田多被军官吞蚀,军士破产逃亡,徒存官署。1

清代军制中不用指挥使之名,但个别土司则沿袭明代制度,任官指挥使。

参考资料

  • 1
    [清] 张廷玉 著《明史·卷九十·兵志》现代教育出版社2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