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府志
《河南府志》含多个版本,顺治、康熙、乾隆各有不同版本流传。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河南府志
- 时间
1661年
- 总卷数
二十七卷
- 主编
朱明魁
版本一
(清) 顺治十八年(1661)刻 康熙二年(1663)刊本, 二十七卷
朱明魁修,何柏如纂。明魁字灿煌,辽东义州(今辽宁省义县)人,贡士,顺治十六年(1659)来任知府。柏如,本府人,顺治十六年进土。
此书是清代纂修的第一部河南府志。朱明魁奉贾汉复修志檄文,遂请何柏如与本地学人藩 景星,贾承惠,姬用中, 董正五人“秉笔考订,因旧编加新氛繁者删之,略者增之,蚀者完之”,乃成此编。
书凡二十七卷。前有孟津人陕西左布政使陈护序、朱明魁本府推官黄缓、郡人 董笃行、 傅景星、 张精各一序。目录为:卷一凡例,修志姓氏,图考(二十四幅);卷二建置沿革;卷三星野(附祥异);卷四疆域(附保里),土产;卷五山川(附关津、桥梁、形胜、水利);卷六风俗;卷七城池(附武备入卷八公署);卷九帝王(附后妃);卷十封建(附王官、增窃);卷十一田贼;卷十二学校;卷十三职官;卷十四名宦;卷十五科贡(附荐辟封赠、荫袭、 武科);卷十六人物(附乡贤);卷十七孝义(附志节),列女(补遗);卷十八挪巳;卷十九游寓(附隐逸);卷二十仙释(附寺、观、庙、方技);卷二十一古迹(附建坊):卷二十二陵墓;卷二十三至二十六艺文;卷二十七杂记。书后有何柏如跋文。
本志与《顺治河南通志》体例相仿,诸国平列,不以纲统一只将部分细目附于有关目后。全书正、附目共约五十,艺文中各以文体标目,不计在内。当时河南府辖一州十三县,各目基本以先府后州县的顺序编排,分别载述,十分清晰。其中个别目另有变通,如土产目,本书的作法是“府属虽州县远近不同,所出大抵不相远也。按地细开,重复厌观,兹总列大同者于此,至各地有特出者,有偏饶者,详开于后”。有综合,有重点,详略适宜,简明扼要。洛阳为九朝故都,在明代又是王室 宗藩重要封域,所属如巩县、登封等亦为上古帝王所居。故本书特立帝王、封建二目,分别载记,突出了地方特点。
各目所载资料较丰富。如山川目注重矿产资源,无论古今,凡有之均予注明。田赋目,当时“起价则例俱未画一,今仍照邑志誊录,不敢一字移易”,保留了原始资料。惟户口的记载多有参差,或载明洪武以来历次较大的清查数额,或只有“旧额”与“ 见在”两项记载,或根本无记载,资料较为残缺。但田赋、 驿站、所站等资料则较全。其它如新安,偃师,巩县,登封四县所记盐课的资料亦较详。卢氏县专有银洞一细目,所叙共十五处,惜甚简略,只见地点与距县城的里数,而不见其它。灾异目将明末农民起义军在洛阳的活动,记载得十分详尽,时近事真,是非常珍贵的资料。杂志目更有特点,洛阳地灵人杰,有关异闻趣事、各色人物、诸种风俗等丰富多彩,自古以来不绝于书。此目有纪疑,专考证史、地沿革;纪才,有洛中 七友、三世宰相等;纪年,专载长寿老人;纪言,汇辑名人警句;纪事,叙汉至唐代各朝重大史事;另有纪富,纪异等。纪会益加别致,自晋金谷会、唐香山会、宋誉英会,以迄明代以来的八着会、敦谊会、清逸会, 同年会、停谊会、初服会、崇雅会等,无所不载,反映了各阶层人民尤其是文人学士们的社会联结组织形式, 颇有价值。
本书缺陷亦很多。如职官目,于历代职官均不载任职年月。古迹搜集面很广,从古城、废县到楼、台、亭、阁等共分53个细目,可谓淹博。遗憾的是,大多数只载名称,至于具体地点、形制、规模、存废等,一概不见记载。于艺文目,采取文集的形式,辑汇了一部分文章和诗赋等,而于有关本地人的著作则不予收集,十分丰富的书籍文献全部失载,实是一大缺陷。虽然如此,由于整个顺治时期河南省所修的志书均较简陋草率,此志书仍算较好的一种。
关于本书的刊本,《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载为“顺治十八年(1661)刻,康熙增刻本。”据本志书所载,时间最晚的是康熙二年(1663)河南分守道翁长津序,其序中并无增刻情况的叙述和介绍。检阅书中各目内容也并无康熙时期的内容。据此可以判断,此书成于顺治十八年,时当两朝新旧交替,故于两年后始刊刻印行,因为一般情况下,在无特殊原因时,不会相隔二年又重行增刻。姑存疑于此,以请教于版本学家。
版本二
(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刻本 , 二十八卷
孙居湜修, 董正等纂。居湜字介庵,顺天府大兴(今北京市大兴县)人,由官前任邓州(今江苏郊县)知州,康熙三十二年(1693)升河南府知府,后又以 直声把江西按察使。正字端撰,本府人,曾任汝阳县儒学训导,是顺治《河南府志》五纂修之一。
本府志书自顺治十八年修后三十余年,孙居湜又奉 阎兴邦檄再修此志。孙知府和本府通判 朱作舟首事, 请郡绅 董正、范焜及进士杨名远、举人董元辅四人,因旧志补缺详略,正讹删芜,三阅月而告竣。志甫成,孙居湜摆江西按察使去,张圣业接任,刊刻以行。
书凡二十八卷。前有修志檄文,张圣业、孙居湜、 朱作舟、袁供各一序,目录。卷次如下:卷一凡例、修志姓氏、图考;卷二沿革;卷三星野;卷四疆域(附保里、土产);卷五山川(附关津、桥梁、形胜、水利);卷六风俗;卷七城池;卷八公署;卷九帝王(附后妃);卷十封建;卷十一田赋(附嘈河、 驿站、仓、盐);卷十二学校;卷十三秩祀,卷十四书院(附义学);卷十五名宦;卷十六职官;卷十七乡贤;卷十八人物;卷十九科贡;卷二十孝义(附忠节、贞烈、贤淑、流寓、隐逸);卷二一古迹、寺观、陵墓;卷二十二至二十五艺文;卷二十六样异;卷二十七仙释、方伎;卷二十八杂志。
此志与顺治志无大区别。此时河南府仍领一州十三县,没有变化,故此书内容基本仍沿旧志,又续辑近三十年事于各目之后。与旧志不同之处在于 目次的调整。首先明显地加强了封建礼教思想的地位。如旧志只学校一目,此志则新增秩祀、书院二目,各为独立一卷,与学校目并列。其凡例云:“泮宫、社学、祠祭,皆列代尊圣 重道、养老 崇德报功大典,今—一条明,特详志之,以见昭代盛举视历朝尤为美备”。与此相应,于人物提高了 孝义的地位,将原有的游寓、隐逸二正目撤销,附于孝义目内,实为 不伦不类。其它如墓合并于古迹,祥异单独立目,自成一卷,不再附星野之内,则较旧志为合理。
内容上,墨守成规,缺乏后修志书拾坠补阙之力。如职官、艺文等目 陈陈相因,与前志毫无二致。在杂志目中新增纪书细目,收本府及属县著作八十种,可称新创,但纂者并无搜辑存留本郡文献之意,故将此等资料置于杂志内而 不入于艺文,可知纂修人之陋。虽如此,毕竟有了新的内容,此中有路直纂修《洛阳县志》八卷,提供了明代佚志的资料。按明代洛阳县志今皆不存,此条记载,无疑有很大的价值。
此志书现存无多,河南本省只郑州市图书馆存有残本,(5一28卷)。
此书见《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下注“张圣业”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