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
娄星区,隶属于湖南省娄底市,地处湖南省中部,是娄底市唯一县级区,属丘陵地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矿产资源主要有煤、铁、锰等。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1。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97.59亿元,常住人口75.43万人2。截至2023年9月,总面积630.02平方公里,辖6个乡镇,7个街道1。
截至2019年,在教育方面,全区中小学校86所;在医疗卫生方面,共有医院42家3。
春秋战国时期属楚,隋属衡山县,唐起属湘乡县。1951年8月属新置蓝田县(后更名涟源县)。1960年1月成立县级娄底市,属邵阳专署。1962年10月撤市复属涟源县。1980年7月恢复娄底市,属娄底地区。1999年7月撤市建区,是地级娄底市唯一的中心城区1。旅游景点有仙女寨生态公园、洪家山省级森林公园等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娄星区
- 面积
630.02平方公里1
- 行政区类别
市辖区
- 地区生产总值
697.59亿元(2022年)2
- 国家/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建制沿革
地名来源
“娄底”,南宋时称神童湾,由“娄氐”演变而来。“娄”、“氐”为天上两个星座,为二十八宿之一。娄宿属白虎(西方)七宿第二宿;氐宿亦称天根,属青龙(东方)七宿第三宿。娄底地区适居其下,人们称“左青龙,右白虎”,吉星高照,兆卜祥瑞,因以为名。
建制历史
娄星古属荆州地域。
战国时期属楚。
秦代属湘南县。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属连道。
南朝宋永初三年(422年)属湘乡县。南朝,宋永初三年(422年),连道并入湘乡县,唐五代前,湘乡县曾划分15乡85里,娄星境内属常安乡。
隋开皇九年(589年)属衡山县。
唐武德一百年(622年)复属湘乡县,直至民国时期隶属不变。
五代后有割并。宋熙宁五年(1073年)划常安、长乐二乡之半共8道新置的安化县后,湘乡县地实为12乡、3坊、46里,境内仍为常宁乡。元、明承旧制。
清康熙三十五年(1896年)循区孺都,湘乡县分乡12个,下编都44个,坊3个,常安乡析置为常安、神童两乡,境内为神童乡,统辖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等4个都。都下分区、区下分牌。分别由都总、区总、牌头等地方官员行使管理职权。
清咸丰年间(1851—1860年)湘乡县按习惯2011的政区分野将全县分2011、中、首三里,境内属2011里、辖4都。民国元年(1912年),神童乡改为神童镇,区划未变。民国十九年(1930年)年并乡划区,湘乡划并为10个区,境内为第九区,都制辖置仍旧,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至1949年,境内区划从废都制乡,撤区并乡,施行保甲制,分为丰乐、云下、乐善、延福4乡。
1949年8月13日,湘乡县城解放,9月1日成立湘乡县人民政府,重新划分行政区划,湘乡县划为11个区、47个乡、1个镇、保甲沿用旧制,境内仍为第九区,辖丰乐、云下、延福、乐善4个乡和娄底镇。
1950年6月,湘乡县第二次划乡建政,废除保甲制,建立村委会,湘乡县分设11个区,308个乡、7个镇,2156个村,娄底为第九区。
1951年8月属新置蓝田县(后更名涟源县)。
1951年8月属新置蓝田县(后更名涟源县),1960年1月成立娄底市,属邵阳专署。1962年10月撤市复属涟源县。1980年7月恢复娄底市,属娄底地区。1999年7月撤市建区,是地级娄底市唯一的中心城市。1951年8月18日,将娄底第九区划属新置的蓝田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