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
中国农业科学院(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简称农科院(CAAS),成立于1957年3月1日,是由农业部直属的中央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位于北京市。
1978年3月,中国农业科学院恢复原建制,有28个科研机构,后发展为36个直属机构、九个共建研究所。中国农科院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任务,致力于解决我国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科技问题,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地方经济、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等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农业科学院
- 外文名
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 成立时间
1957年3月1日
-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 现任院长
黄三文2
- 官网
http://www.caas.net.cn/3
- 直属研究所
34个(2018年12月官网显示)
历史沿革
建院初期
1957年3月1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大会召开。
1958年3月19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农业科学研究所、站长及其直属研究所、室领导参加的会议。8月20日,农业部同意中国农业科学院将所属6个大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的行政业务关系,除西南农业科学研究所下放云南省,全部下放到所在省领导,作为地方建制。9月22日,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原则同意中国农业科学院新建 大豆、 油菜等22专业研究所和蔬菜研究室4。
1959年6月6日,中国农业科学院辽宁分院成立。
1960年7月1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完成精简机构任务,京内原有研究单位精简为11个,京外精简为14个。
1962年9月29日, 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农业组扩大会议的科学家时指出:“在精简中把农业科学研究机构精简过头了”、“这些机构当然要恢复起来”、“科学研究方面的设备、仪器、人才和场地都要解决,可做为紧急措施来处理”4。
1963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工作会议,讨论和审议农业科学技术各有关专业1963-1972年的规划,座谈对20年至25年农业技术改造规划设想。
1964年,新建 内蒙古草原研究所、上海家畜血吸虫病研究室。
1965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科研机构发展到33个14。
文革时期
1970年5月14日,在“不靠七千五,要靠七亿五”的错误思想指导下, 国务院决定撤销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建制,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合并,成立中国农林科学院。该年度,原农林口各部门所属科研单位68个,职工13963人,下放后合并成立中国农林科学院,暂编620人(其中干部603人,工人17人),组成35个科技服务组,分别到全国有关基层生产单位蹲点4。
1971年,中国农业科学院建制撤销,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三家合并,成立中国农林科学院。1971年1月7日,《中国农业科学院下放工作简报》中指出,全院原有35个单位,职工27345人,根据农林两院体制改革方案,约需留下434人,占全院职工数的5.95%,应下放6911人。截至1970年底估计已下放京内外单位28个,职工25899人,占应下放人数的85.3%。12月9日,中国农林科学院党的核心小组成立。
1972年10月11日,农业部在关于中国农林科学院调整体制编制的报告中指出,该院是“全国农林牧渔综合性的科研机构”,除院部外,设情报研究所、农业研究所、农业物理研究所、林业研究所、畜牧(养猪)研究所。编制1000人,其中干部800人,工人200人。下放所调整领导管理和任务,以院为主双重领导的8个研究所,带全国任务的23个研究所,属地方承担部分国家任务的4个研究所4。
1975年10月21-31日,中国农林科学院和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主持,在长沙召开第四次全国杂交水稻科研协作会。代表考察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等4省区4200余亩的双季晚稻的现场,并鉴定1400亩旱季稻的生产表现,一致同意宣布杂交水稻研究成功4。
恢复建制
1977年9月27日,农业部上报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林科教工作和调整农林科学、教育体制的报告》提出,中国农林科学院拟收回下放北京市的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蔬菜研究所和农业气象室,原下放地方的31个专业研究所调整为以部为主和地方双重领导,完全下放给地方的有9个单位。此报告后经党中央批示同意。
1977年10月28日,中国农林科学院党的核心小组改名为中国农林科学院党组4。
1978年3月13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林、水三院各自恢复原建制,中国农业科学院恢复1。6月17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党组。11月27日-12月20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恢复建制后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1978-1985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12月6日,柑橘所、茶叶、蚕业、郑州果树分所、遗产室和甘肃畜牧三室的领导体制由以地方为主双重领导改为以部为主双重领导;郑州果树研究所分所改为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兰州畜牧研究室改为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研究所。12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迁出下放的研究所搬回北京,对下放以地方为主双重领导的研究所,恢复以部为主的领导体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