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理论
记忆理论(theory of memory),是认知心理学的重要内容。是研究人类记忆发生、发展及其规律的认知心理学理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记忆理论
- 外文名
theory of memory
- 发表人员
艾宾浩斯
- 发表时间
1885年
- 地位
认知心理学的重要内容
简介
自从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Hermann Ebbinghaus,1850—1909)发表他的实验报告后,记忆就成为心理学中实验研究最多的领域之一。其后,记忆理论和研究方法即不断发展,50年代出现的信息加工理论(或讯息处理论)把记忆看作是对输入信息的编码、贮存和提取的过程。按储存的时间分为:瞬时记忆、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这期间尽管研究者们使用的具体方法、材料、仪器和实验条件不相同,但这些研究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就是把记忆看作人们对先前经验的有意识的外显恢复。
记忆
什么是记忆
记忆是过去的经验在头脑中的反映。凡是过去感知过的事物,思考过的问题,体验过的情绪,操作过的动作,都可以以映象的形式储存在大脑中,在一定条件下,这种映象又可以从大脑中提取出来,这个过程就是记忆。
记忆可将人过去和现在的心理活动联系在一起,因此,人才能不断地积累知识和经验,通过分类比较等的思维活动,认识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人也通过记忆积累自己所受到的各种影响,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个性。所以,可以说记忆是人类智慧的源泉,是人的心理发展的奠基石。
记忆的种类
记忆按其内容可分为形象记忆(对感知过的事物形象的记忆)、情景记忆(对亲身经历过的事件的记忆)、情绪记忆(对自己体验过的情绪和情感的记忆)、语义记忆(又叫语词—逻辑记忆,即对语词概括的各种有组织的知识的记忆)、动作记忆(对身体的运动状态和动作技能的记忆)。
记忆过程
记忆从识记开始。识记是学习和取得知识经验的过程;知识经验在大脑中储存和巩固的过程叫保持;从大脑中提取知识经验的过程叫回忆;识记过的材料不能回忆,但在它重现时却能有一种熟悉感,并能确认是自己接触过的材料,这个过程叫再认。识记是记忆的开始,是保持和回忆的前提;保持是识记和回忆之间的中间环节;回忆是识记和保持的结果,通过回忆也是对识记和保持的检验,而且有助于巩固所学的知识。
对识记过的材料既不能回忆也不能再认的现象叫遗忘。1885年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对学习记忆进行了大量的实验研究,是对记忆进行实验研究的创始人。他以自己作主试和被试,用无意义音节作记忆材料,证明遗忘的进程是先快后慢的。后人用他的实验数据画出的保持量与间隔时间关系呈负加速型的曲线,就是著名的保持曲线。
表象
什么是表象
表象是过去感知过的事物的形象在头脑中再现的过程。在头脑中所出现的事物的形象叫表象。
表象的作用
表象既具有直观形象性,又具有一定的概括性。表象是人们积累感性知识的一种形式,见多识广的人,他的表象的内容,也就是他的感性知识会非常丰富。表象又是从感知向思维过渡的中间环节,因为表象的直观形象性像知觉;表象的概括性又像思维。尽管表象的概括程度比思维要低,但它毕竟有了概括性。表象的这种特性使它发挥了从知觉到思维的桥梁作用。表象还是思维的感性依托,它给形象思维,也就是给想象提供了素材。
三个记忆系统
什么是三个记忆系统
认知心理学把记忆看做是人脑对输入的信息进行编码、储存和提取的过程,并按信息的编码、储存和提取的方式的不同,以及信息储存时间长短的不同,将记忆分为瞬时记忆、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三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