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头木偶戏
杖头木偶戏是一种古老的传统戏剧,起源清朝同治年间由北流木偶艺人何十二及其子何旭山将其传入桂平市,并发展六代木偶艺人,有李派和温派之分。曾覆盖全市各乡镇,演出场地多设于各乡镇文化站。杖头木偶戏以演唱古代的历史题材、历史故事、历史人物为主,如《武松打虎》、《薛丁山》、《岳飞传》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杖头木偶戏
- 所属地区
江苏
- 遗产编号
Ⅳ-11
- 遗产类别
传统戏剧
基本信息
文化遗产名称:杖头木偶戏
申报日期:2006
申报人/申报单位:江苏省
遗产级别: 国家
传承保护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木偶研究所(江苏省木偶剧团)获得“杖头木偶戏”保护单位资格1。
分类
杖头木偶戏,从唱腔、剧目到表演程式广受川剧影响,而自身又小巧灵便,因而班社多如牛毛,大大超过了川剧班。诸类型中,尤以杖头最盛;而杖头木偶又依造型结构和表演风格的不同,分做大木偶、中型木偶、小木偶(精木偶)三种。
精木偶,偶长40厘米,小巧玲珑却动作精确,剧目可观,文武兼善。名家吴耀光能活现角色的内在气质,他的水袖、扇子,风流潇洒,耍脚步、抖髯口,恰到好处。《杀惜》、《情探》是他的代表作,深得苏联木偶大师奥布拉兹卓夫的赞扬。成都市木偶皮影艺术剧团演出的《劈山救母》,继承了吴先生的传统技艺,以偶人肢体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细致入微,极大地发展了木偶艺术的表现功能。该院还用中型木偶推出了《降魔缘》,在木偶造型和舞台装置方面也作了大胆探索,虽然偶高1米,但仍保留了精木偶的表演特色。需提及的是, 成都市木偶剧团创作的神话木偶剧《哪咤》获得了第6届"文华新剧目奖"。
大木偶,乃杖头之最,流行于川北仪陇马鞍场一带。初以"家班"盛,流传下来的只有李家班,著名雕刻家杨岱吸收川剧行当脸谱,又赋予人物鲜明的"偶性",为其雕成一堂大木偶,使李家班名噪川北。该班持续到五十年代,后加入仪陇县木偶剧团。1986年,更名为南充木偶剧团。大偶长约1.4米,重约5公斤,但表情丰富,动作灵活,依剧情要求,可穿衣、点火、喝茶、叩首、舞刀,如真人般高大,且多与"人偶"(幼童扮演的)同台,形成了以假乱真、亦真亦假的艺术特色。这在其代表剧目《盗仙草》、《玉莲花》中都有完美的体现。
戏剧特点
杖头木偶戏以演唱古代的历史题材、历史故事、历史人物为主,如《武松打虎》、《薛丁山》、《岳飞传》等。1964年后,开始移植、改编、创作了反映现代内容的木偶戏,如《石敢当》、《南海长城》等,其表现形式是自作木偶、器具、道具,单人操作木偶进行演唱表演,将故事进行即兴式的发挥表演,现已将这种“爆肚戏”变成剧本化的表演。先打锣鼓后演唱、表演。唱腔用“啰”字或“哪”字拉腔、收腔。唱词可用二句头、三句、四句头或不等句;可押韵或不押韵;可七言句或非七言句。无特定腔调,可自我发挥或创新。如温健仁自创温派新腔——“五合腔”(即单、对、插、接、合五种);可兼用粤剧小曲、白榄、木鱼、龙舟等唱腔。单人演奏击乐配合台上表演。设木偶表演棚作表演戏台无布景,用布幕作背景。
分布范围
杖头木偶戏在中国分布较为广泛,从内蒙古到海南岛,从江浙到川陕,到处都有杖头木偶的演出活动。各地的杖头木偶高度差距很大,一般身高2尺到3尺。河北吴桥扁担戏用的小杖头木偶,身高约8寸,而四川南充仪陇的大杖头木偶身高竟达4尺5寸,与真人高度近似。仅在四川省内就有大木偶、二木偶、京(精)木偶三种大小悬殊的杖头木偶。
表演操纵杖头木偶是由表演者操纵一根命杆和两根手杆进行表演的。命杆亦称“主杆”,上端与木偶头相连接;手杆也叫做“手机”、“侧杆”、“手挑子”,与木偶的双手相连。有的地区称杖头木偶为“三根杆”或“托偶”。手杆放在木偶服装里边的,叫做“内操纵杖头木偶”,手杆放在衣服外的,叫做“外操纵杖头木偶。”中国的传统杖头木偶多为内操纵式。
组成成分
内操纵杖头木偶由头、命杆、肩牌、手、手杆、内衣和外衣组成。
传统的木偶头用木材雕刻成形,头骨挖空,装有机关,使嘴、眼活动。命杆用圆木或竹竿制作,与木偶头固定连接。各地区杖头木偶命杆长短不同。山西、陕西、江苏等地木偶的命杆与木偶身躯等高。湖南、广东等地则有两种长短不同的命杆:长的称为“长颈”或“长把”,短的称为“短颈”或“抓颈”。这几种命杆各有其长处与局限性,因此产生了不同的表演方法和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