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机构职责
  • 5.机构设置
  • 5.1.内设机构
  • 5.2.驻局机构
  • 5.3.直属单位
  • 5.4.主管社团
  • 5.5.主管驻华机构
  • 6.主要领导
  • 6.1.历任局长
  • 6.2.领导干部
  • 7.行政权力
  • 7.1.行政法规:
  • 7.2.行政审批
  • 8.旅游标志
  • 9.组织活动
  • 10.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英文缩写为CNTA),简称国家旅游局,是已撤销的国务院副部级直属机构,主管旅游工作。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国家旅游局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 外文名

    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

  • 外文简称

    CNTA

  • 行政职能

    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

  • 行政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文简称

    中国旅游 国家旅游局

  • 图形标志

    马踏飞燕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的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全国国际、国内旅游事业的职能部门。

1978年3月,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改为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总局,直属国务院领导2

1982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总局改称国家旅游局。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全国的旅游工作2

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旅游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旅游全行业的政策指导和宏观调控,加快发展旅游生产力,促进旅游业更快更好地走向世界2

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旅游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继续保留。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全国旅游业的调控和管理职能,突出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促进我国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

1993年3月,国家旅游局正式加入太平洋亚洲旅行协会,1993年4月19日,国务院决定国家旅游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明确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主管旅游业的直属机构。此次改革,国家旅游局职能进一步调整,不再保留对旅游外汇、旅游计划、旅游价格的管理职能;将实施旅游行业技术等级考核、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的具体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2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国家旅游局13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