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定义
  • 4.方式
  • 5.法律后果
  • 6.国际法上的添附
  • 7.罗马法上的观念
  • 8.近代民法的观念
  • 9.构成侵权的添附不一定要按照侵权处理

添附

添附是指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则要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我国法上的添附是否任意性规范?王利明教授认为,“该规则强调关于添附的规则是任意性规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添附

  • 外文名

    Accessio

  • 范畴

    法律概念

  • 方式

    混合附合加工

定义

添附作为 取得所有权的基本方法之一,是一种基本的民事制度。添附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中所规定的取得财产权的重要的方法和制度。

所谓添附(Accessio),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具有新物性质的物,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

添附制度是各国物权法中的一项确认产权的重要规则,也是物权变动的一种重要规则。添附制度不能为侵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制度所替代,确认添附制度并完善添附规则,应当是我国《物权法》制订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方式

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加工三种方式。

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不同财产互相渗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

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紧密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新的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

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财产。

法律后果

由于添附而形成新物的,两个物有价值大小之分的,新物之所有权归价值大的一方,由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提供补偿;若不能分出价值大小的归两人共有,一般是按份共有。

国际法上的添附

指一国领土通过自然作用或人为措施而获得增加或扩大。

罗马法上的观念

罗马法的添附制度主要基于哲学的认知观念与纯粹法律逻辑的推演。罗马法上的添附属于所有权效力的范畴。“罗马的法学家并不认为添附是取得所有权的方法,而认为是主物所有权的扩大和增加。但后世的注释法学家则将添附作为取得所有权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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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添附制度适用的法律效果的决定因素是主物与从物的界定标准、原料与加工物之间的“认同”。这两个问题也是萨宾派(Sabinus)与普罗库勒派(Proculus)之间的争论焦点。虽然后世研究者解读出两派观点以及罗马法规定中的经济因素,但是在其讨论中并未显示出经济目的之考虑,而只是明白地显示了各自所持的不同哲学观念。优士丁尼法典将加工物的所有权归属系于“有无回复原状的可能”这一条件上,似乎也并非鼓励价值创造之道。

近代民法的观念

从近代添附制度解读出的基本价值是:保存价值、鼓励创造价值,并平衡所有权取得人与丧失人之间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