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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传说轶闻
  • 4.太监历史

玉茎

中医术语

玉茎中医术语,解剖结构名。即阴茎。《   儒门事亲》:“睾丸,囊中之丸,虽主外肾,非厥阴环而引之,则玉茎无由伸缩。”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玉茎

  • 外文名

    Penis

  • 摘自

    陈存仁

  • 解释

    中医术语

  • 例子

    《 儒门事亲》

传说轶闻

玉茎可重生

摘自: 陈存仁《被阉割的文明:闲话中国古代缠足与宫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5月出版

天赋机能 返本还原

被阉割了的太监,如果能够“玉茎重生”,岂不是神话?但也有少数太监并未彻底“净身”,因此发生“秽乱宫闱”的情形等。本篇 摭拾各家记载,并将太监的晚年、如何养老埋葬的情况也附记于后。

清制内监 额定三千

清制,内监官职以四品为极限,总数约三千人。乾隆七年(1742)钦定宫中则例:内监官职,以四品为定,再不加至三品。又上谕:“明代内监多至数万人,我朝合宫中苑圃所司,综计不过三千人。”

玉茎

清代太监,以 河间人为最多,其他县份次之。因太监总数为三千,新陈代谢,随时必须补充,投充者又不得其门,于是有太监经纪行之设。经纪行为合法组织,官府不仅豁免其牙税,且有津贴补助。《 大清会典》注释曰:

设召募太监牙行二人,由 大兴、宛平两县造册申送。凡有太监投充,均由该牙行报名。太监报名后,取其投状,询明籍贯,如年在二十岁内,及虽在二十岁以外尚可充选者,均分别在内在外当差。若年岁过大,或系外省之人,即奏明给亲王 郡王府使用,别将该王府二十岁以内太监,送进当差。

清世祖顺治十年(1653)设 十三衙门,严禁寺人干政,所颁诏令,言宦官的历史渊源以及他们干政的起因,分析扼要,其言曰:

朕稽考官制,唐虞夏商,未用寺人。自周以来,始具其职,所司者不过阍达洒扫使令之役,未尝干预外事。 秦汉以后,诸君不能防患,乃诿以事权,加之爵禄,典兵干政,流风无穷,岂其君尽暗哉?缘此辈每以 小忠小信固结主心,日近日亲易致渐持朝政。且其伯叔弟侄,宗族亲戚,实繁有徒,结好缙绅,关通郡县,朋比 夤缘,作奸受贿,善窥喜怒,以 张威辐。当宫廷邃密,深居燕闲,稍露端倪,辄为假托,或欲言而故默,或借公以行私,颠倒贤奸,溷淆邪正,依附者巧致云霄,迕抗者谋沉渊阱。虽或英毅之主,不觉堕其术中,权既旁移,变多中发,历观覆辙,可为鉴戒。

顺治作此决定,是由所宠宦官 吴良辅联合满汉大臣各一人奏请的。

又于顺治十二年(1655)立十三衙门铁碑,镌敕谕于其上,严禁宦官干政,敕曰:

中官之设,虽自古不废,然任使失宜,遂贻祸乱。近如明朝 王振、 汪直、 曹吉祥、 刘瑾、 魏忠贤等,专擅威权,干预朝政,开厂缉事,枉杀无辜,出阵典兵,流毒边境,甚至谋为不规,陷害忠良, 煽引党类,称功颂德,以致国事日非,覆辙相寻,足为鉴戒。朕今裁定内官衙门及员数执掌,法制甚明,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属托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碑,世世遵守。

铸碑垂戒,顺治是仿明太祖的。明太祖 于洪武十七年(1384)铸铁碑于宫门,高三尺,文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可是明宫此碑,到英宗正统年间为干政用事的太监王振盗去。《 明史纪事本末》云:“ 宣德时尚存,至振去之。”

天赋机能 返本还原

清宫中,小太监入宫之初,由老太监携带进入宫闱,有专责的宦官予以检验,而且还有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的规定。所谓“修”,就是恐怕小太监阉割未净,所以要三年看一看,五年再查一查,是否有凸肉长出。如果长出的话,就要用手术来修割,这是法例规定的。

但是宫廷之内黑幕重重,如果某个贵妃赏识某个小太监,对检验的太监说一声“免了罢”,那么这个太监即使有凸肉长出,也可以不加“修理”,听其自由发展。当然小太监与检验的太监之间,也有所贿赂,是少不了的手续。检验的太监有这笔意外收益,又何乐而不为呢?大抵小太监在未发育时期加以阉割,到了十六岁正式发育时,要是体力特强的话,极可能勃然长出新的“ 那话儿”来。本来凡属男性以八岁为一期,十六岁为发育期,二十四岁是成熟期,这八年中,可以逐步逐步地一路长大起来,大有“ 返本还原”之望,这是玉茎重生出于天然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