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炎
皮炎(dermatitis)是指由各种内、外部感染或非感染性因素导致的皮肤炎症性疾患的一个泛称,并非一独立疾病,其病因和临床表现复杂多样,且反复发作,临床治疗较为困难。皮炎和湿疹的概念及分类是皮肤科学术界一直有争论的问题之一,以往曾把二者作为同义语来用,并不严格区分,如有人将异位性皮炎也称为异位性湿疹等。现在多数的观点认为皮炎泛指皮肤的炎症,如接触性致敏、皮肤感染等,而湿疹专指某些非感染性炎症,同时将发病机制或临床特征相对明确者称为“某某皮炎”,而病因暂时不明确者笼统的诊断为“湿疹”。国际疾病分类(ICD)-10在皮炎与湿疹的章节中,包括有接触性皮炎、特应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等20多种疾病。临床上常根据病因、发病部位或其他临床特征将某一特定的皮炎定义为某某皮炎,如接触某物质引起的称为接触性皮炎,内用药物引起的称为药物性皮炎等。湿疹则是个临时概念,一旦明确了病因,这一湿疹就应诊断为某某皮炎,而不应再诊断为湿疹了。
基本信息
- 发病部位
皮肤
- 主要病因
过敏
- 英文名
dermatitis
- 主要症状
炎症、红肿瘙痒
- 所属科室
五官科 - 皮肤科
病因介绍
皮炎和湿疹常作为同义词用来指一种皮肤炎症,代表皮肤对于化学制剂、蛋白、细菌与真菌等种种物质的变应性反应。湿疹一词没有特殊的含义,而皮炎则有限定的意义。若用皮炎代替湿疹作为诊断术语,则指的是真皮、表皮联合反应,它可以是急性、亚急性和慢性。皮炎湿疹的发病原因非常复杂,简单的分为内在因素、外在因素和其他因素。患者的过敏体质是本病的重要因素,与遗传有关,可随年龄的增长、环境改变而改变,神经因素如:过度忧虑、紧张、情绪激动、失眠、劳累等都可能诱发或加重病情。此外内分泌,代谢及胃肠功能障碍,感染病灶等也与发病有关系。外因如:日光、湿热、干燥、搔抓、摩擦、化妆品、肥皂、皮毛、燃料、人造纤维等均可诱发湿疹。某些食物如:鱼虾、蛋等也可诱发湿疹。
疾病分类
接触性皮炎
接触性皮炎是指人体接触某种物质后,在皮肤或粘膜上因过敏或强烈刺激而发生的一种炎症。多数急性发作,如反复接触,可演变成慢性。
中医学根据接触物的不同,而分别命名,如“马桶癣”、“漆疮”、“膏药风”、“粉花疮”等。其发生原因可分为原发性刺激和变态反应两种。临床表现为红斑、水疱、大疱甚至坏死等,病程有自限性。
接触性皮炎表现不一,从暂时性潮红到伴有大泡形成的严重肿胀,常有瘙痒和水泡形成。皮肤的任何部位均可因接触到过敏或刺激物(包括空气传播物)而受累.其特点是皮炎首先仅限于接触部位,以后可播散到其他部位。
病程长短不一。如果病因去除,单纯的红斑在数天内消退,水泡干枯。水泡和大泡可发生破溃,渗出和结痂。如果炎症消退则有鳞屑,有时皮肤会发生暂时性增厚,继续与致病因子接触或出现并发症(如受到刺激或外用药过敏,表皮剥脱,感染)可使皮炎持久存在。
神经性皮炎
神经性皮炎又称慢性单纯性苔藓,是一种主要以搔痒和苔藓样变为特征的慢性皮肤病,常反复发作。中医认为皮质抑制和兴奋功能紊乱所致,情绪局部刺激和辛辣酒类可加重和诱发本病。常年不愈,愈后易复发。临床表现以剧烈瘙痒或皮肤苔藓样病变为特征。
一般认为系大脑皮层兴奋和抑制功能失调所致。思考常因情绪波动、过度紧张、神经衰弱等发病或加剧。消化系统疾病、内分泌障碍、病灶感染、酒精中毒、衣摩擦、日晒出汗等局部刺激均可促发本病,使病情加重。临床上分为局限和播散两型。
常见症状:
1、苔藓样皮损。本病的皮损特征为皮肤苔藓化,病变区皮肤呈苔藓样变,皮肤增厚,皮纹加深,皮嵴隆起,皮损区呈暗褐色,干燥,有细碎脱屑,边界清楚,边缘可有小的散在的扁平丘疹。
2、瘙痒:皮损区域阵发性瘙痒,夜晚尤甚,可影响入睡。
3、好发部位。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好发于颈、项、膝、肘、骶等部位;播散性神经性皮炎可泛发于全身。
4、本病为慢性疾病,症状时轻时重,治愈后容易复发。
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