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玉
2王富玉,男,回族,1952年8月生,河南唐河人,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曾任贵州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22年1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富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富玉
- 国籍
中国
- 民族
回族
- 出生日期
1952年8月
- 毕业院校
人物履历
1973.10——1976.01,湖南长沙冶金工业学校学习;
1976.01——1979.06,冶金部华北冶金矿建公司组织部科员;
1979.06——1982.09,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科员;
1982.09——1986.09,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副处级秘书;
1986.09——1989.04,中共河北省获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1989.04——1991.07,河北省石家庄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1991.07——1993.05,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1993.05——1994.05,中共海南省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1994.05——1995.02,中共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
1995.02——1998.02,中共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正厅级)(其间:1992.09-1995.11在华中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社会学系应用社会学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8.02——2002.04,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其间:1996.09-1999.07在华中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2.04——2002.05,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三亚市委书记、三亚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2.05——2004.12,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海口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4.12——2012.01,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
2012.01——2012.04,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2.04——2013.01,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3.01——2018.01,贵州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共贵州省第十、十一、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贵州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第十届贵州省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