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为中心,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国家级城市群1,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
它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中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长江中游城市群
- 面积
32.61万平方公里(2017年)
- 外文名
Triangle of Central China
- 别名
中三角
- 行政区类别
国家级城市群
发展历程
战略提出
200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出台。此后,湖北武汉城市圈、湖南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获国务院批复2。
2009年9月,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形成沿长江、陇海、京广和京九“两横两纵”经济带,积极培育充满活力的城市群。之后相继出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2。
2010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由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主体构成的“长江中游地区”等被列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2。
2012年2月,长江中游城市集群三省会商会在武汉东湖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湘鄂赣三省负责人签署《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提出“中三角”的概念3。这标志着长江中游城市集群从构想、探索,进入全面启动和具体实践新阶段。
2012年8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开展战略合作,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2012年12月,区域发展与改革座谈会在江西九江召开,安徽进入长江中游城市群阵营2。
全面推进
2013年2月23日,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首届会商会在武汉召开。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安徽合肥、江西南昌签署《武汉共识》,标志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进入到全面推进阶段2。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四省会城市将联手打造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依托的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按照《武汉共识》,四省会城市将在九个层面深入开展协作,包括:共同谋划区域发展战略,推动自主创新、转型发展合作,推进工业分工合作,共同推进内需发展和区域开放市场体系建设,共同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共建公共服务共享区,共建共享社会保险平台。与此同时,四省会城市交通、科技、商务、卫生等11个部门也分别签署协议,将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推进科技资源相互开放和共享,鼓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创业资本等科技要素流动,建立医疗服务共享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跨市结算等4。
2013年3月,湖北等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请示》。
2013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武汉组织召开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前期工作会议,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进入实施阶段2。
2014年2月,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二届会商会在长沙举行。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安徽合肥、江西南昌签署《长沙宣言》2。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把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为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增长极”2。
2015年2月,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三届会商会在合肥举行。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安徽合肥、江西南昌签署《合肥纲要》2。
201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将长江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要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2。
规划出台
2015年3月2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范围涵盖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标志着长江中游城市群“中三角”格局正式得到国家批复,而此前一直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的安徽省因被划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范围之中,正式退出长江中游城市群格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