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发展
  • 4.主要任务
  • 5.机构设置
  • 5.1.内设机构
  • 5.2.独立机构
  • 5.3.直属事业单位
  • 6.机构领导
  • 6.1.历任领导
  • 6.2.现任领导
  • 7.评审系统
  • 8.资助体系
  • 9.监督工作
  • 9.1.监督委员会
  • 9.2.主要职责
  • 10.基金章程
  • 11.联合基金
  • 12.重要事件
  • 13.参考资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副部级事业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缩写:NSFC),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是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由中国科学技术部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方针、政策和规划,有效运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

2023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调整科学技术部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等职责,将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划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仍由科学技术部管理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外文名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 国家

    中国

  • 总部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 成立时间

    1986年2月14日

历史发展

1980年代初,为推动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首肯。

1986年2月成立2。自然科学基金委实行任期制,委员会领导成员每届任期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时,暂时挂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首任主任为唐敖庆

1986年7月29日,基金委设立数学物理部、化学部、生物学部、地球科学部、材料科学与工程科学部、信息科学部;自然科学发展战略与政策局、综合局、国际合作局、办公室。

1987年4月3日,中国劳动人事部发布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不再挂靠科技部,改为直属国务院。

1988年6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为副部级机构,享受国务院直属局待遇,不列入国务院机构序列,由国家科委归口管理”。

1998年3月,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由科学技术部代管2

2000年1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新划归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2000年7月,基金委办公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迁入新址海淀区双清路83号。

200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列入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2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将科学技术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科学技术部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改由科学技术部管理。”

2021年1月1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叉科学部官网页面正式上线。

2023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调整科学技术部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等职责,将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划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仍由科学技术部管理1

主要任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是:实施源头创新、科技人才和创新环境三大战略,以此培养创新思维和提高原创性创新能力;坚持人才为本,完善人才培养和资助体系;加强基础研究条件的支持,优化研究环境;制订和执行学科发展战略,推动学科平衡和协调发展;针对重大科学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部署一系列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优先发展领域。

主要任务包括:

  • 着力源头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尊重和保护科学家的创造精神,完善资助与管理模式,营造自由探索的环境。紧密结合国家战略需求,推动学科交叉和研究集成,建设培育原创创新的平台。

  • 坚持以人为本,奠定未来竞争力基础

    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研究基础研究队伍的发展特点,预测人才需求,加强人才培养计划的衔接,促进科研与教育结合,形成和完善育才、识才、聚才和用才的环境。

  • 加强条件支撑,优化发展环境

    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科学家参与国际研究,提高科技条件平台的利用效率,推动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合作,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促进科研资源合理配置,拓展科学基金的功能,促进科学知识传播和公众理解。

具体措施包括:

  • 尊重首创精神,鼓励自由探索

    营造支持创新的环境,强化自由申请项目的支持,适度扩大规模,提高资助强度,保护非共识项目,支持风险性较大的研究。

  • 发挥导向作用,促进重点领域跨越发展

    发挥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计划的带动作用,组织跨学科研究,加强研究集成,实现重点领域的突破。

  • 造就杰出人才,培育创新团队

    支持优秀青年研究人员,培养学术带头人,加大对创新研究群体的支持,促进学科交叉和团队协作。

  • 培养后备人才,支持青年成长

    促进基础研究与教育结合,提高基础学科本科生的科学素养,支持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研究生开展研究,培养交叉学科后备人才。

  • 开拓多种渠道,吸引海外人才为国服务

    制定灵活政策,吸引留学人员和海外学者为中国科学建设和基础研究发展贡献才智。

  • 加强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

    拓宽国际合作渠道,支持科学家参与国际合作,加强国别政策研究,有选择地支持国际大科学研究计划。

  • 推动科技资源共享,促进科技条件建设与利用

    支持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推动大型设备功能开发,促进基础科学数据共享,支持虚拟研究中心建设。

  • 支持科学普及和青少年科技活动

    加强科学普及,资助青少年科技活动,培养后备人才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 加强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工作

    配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高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强度,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 完善联合资助工作

    促进部门间协调合作,整合资源,在关键领域开展联合资助,促进科技资源整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