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概念
  • 4.发展历程
  • 5.主要特性
  • 6.概念比较
  • 7.结构探讨

人文社会科学

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总称

人文社会科学(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总称

人文科学原指同人类利益有关的学问,有别于在中世纪教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神学。后来含义几经演变,其狭义指对拉丁文希腊文、古典文学的研究,包括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法学、文艺学伦理学、语言学、艺术学等。

社会科学是指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法学、教育学、文艺学、史学、语言学、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等,其任务是研究并阐述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人文社会科学

  • 外文名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 研究领域

    哲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

  • 研究对象

    人类人类社会

  • 研究方法

    实验社会调查

  • 主要刊物

    社会科学心理学报

基本概念

人文社会科学是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统称,有时也被称为哲学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文科等。作为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人文社会科学是一个界定模糊、争议颇多的基本概念,其中涉及对认识活动、科学划界标准与知识分类等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解。

人文科学,是以人类的精神世界及其沉淀的精神文化为对象的科学。社会科学则是一种以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如果说人文科学主要研究人的观念、精神、情感和价值,即人的主观精神世界及其所积淀下来的精神文化的话,那么社会科学更多地则是研究客观的人类社会而外在于具体的个人及其主观世界。前者常用意义分析和解释学的方法研究微观领域的精神文化现象,其涵覆的科学包括文、史、哲及其衍生出来的美学、宗教学、伦理学、文化学、艺术学等。

后者则侧重于运用实证的方法来研究宏观的社会现象,其涵属的科学主要有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概言之,人文科学是以人类的精神世界及其积淀的精神文化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主要运用意义分析和解释的方法来研证人的观念、精神、情感和价值等;社会科学是以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更多的是引进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社会以及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特定社会的东西”,它除了要研究自然世界以外,还要研究社会世界。然而,由于“人”与“社会”在本质上的一致性和不可分割性,也即瑞士学者让·皮亚杰所说的,尽管在理论上可以将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区别开来,而在实际中,“不可能对它们作出任何本质上的分别”,所谓的社会现象,主要“取决于人的一切特征”,而人文科学在这方面或那方面又都是社会性的,因而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往往是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讨论的。

发展历程

人与动物的分野是以意识的出现与主客体的分化为开端的,这也是认识与实践活动展开的前提。不过在漫长的史前时期,由于人类智力提升缓慢,加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与生活规模狭小,先民们对自然、社会以及自身的认识狭隘、肤浅,长期停留在感性经验层次,所积累起来的知识大多直接源于生产与生活经验。如关于日月星辰运行周期、所猎取动物的生活习性、人的生老病死、图腾崇拜与祭祀仪式等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主要是通过血缘氏族公社内部的世代口头传承方式积累起来的,多是零散的、常识性的、经验性的感性认识成果,其中包含着日后众多学科的萌芽。

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逐步出现了物质生活资料的剩余,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创造了条件。进入阶级社会以来,脑力劳动者群体的形成加快了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进程,尤其是文字符号的发明使认识活动发生了质变,改变了以往知识的记录与交流方式,使知识流量与总量累积速度明显加快。一般认为:“人文学科起源于西塞罗提出的培养雄辩家的教育纲领,而后成为古典教育的基本纲领,而后又转变成中世纪基督教的基础教育。”[1] 这一时期产生了许多著述与文艺作品,形成了天文、历法、力学、医学、军事、哲学、历史、文学等较为系统的具体知识体系,出现了近代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雏形。其中,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的个别门类发育相对成熟。作为人类精神表现的组成部分,早期的自然科学也带有浓厚的人文学科色彩。必须指出,这些早期知识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知识之间尚有较大差异:

成熟程度不同。前者在深度与广度上远远落后于后者,知识的系统性、理论性、科学性程度相对较低。

学科内容与边界不同。前者往往是多门知识浑然一体,尚未完全分化。如古代哲学对客观世界进行一种百科全书式的研究,蕴涵着许多学科的萌芽;天文学中既有天象规律的体察,又有占卜吉凶、指导日常生活的神秘规则等。

研究方法不同。前者多以直观、猜测、思辨为主,后者多以实验、假说、经验归纳、数理演绎为主。

经过以基督教文化为主体的漫长中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始在欧洲萌发。为了推翻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新兴的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领域向落后的封建贵族势力发起了全面进攻。他们首先在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中找到了反对宗教神学和封建统治的武器,在思想文化领域掀起了以复兴古典文化为标志的“文艺复兴”运动。文艺复兴运动高扬“人文主义”旗帜,提倡人性,反对神性;崇尚理性,反对神启;鼓吹个性解放和自由平等,反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蒙昧主义。这就极大地促进了以人自身为核心的人文学科的分化发展。与此同时,自然科学各学科相继从自然哲学中分化独立出来,进入了全面快速发展时期,并且为认识人文社会现象提供了新的模式、方法和工具。19世纪中叶以来,研究具体社会运动的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门类相继发育成熟,又从哲学及其他人文学科中分离出来,取得了独立的学科地位。除国家研究院和大学提供的少数职位外,人文学者与社会科学家的职业角色的社会分化逐步加快,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社会建制开始形成。至此,人文学科、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相互促进、彼此交织的大科学体系开始形成。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由奴隶制发展到封建制的国家,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一直奉行重农抑商、重道轻器、重文轻技、贵德贱艺的基本国策,因而,以农业文明为基础的封建文化的伦理特质明显,蕴涵着丰厚深邃的人文思想。“人文”一词最早见于《易经》:“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早在春秋时代就形成了文史哲浑然一体的学术传统,人文学科相对发达,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处于古代文化的核心地位。然而,作为一门统一性学科的名称,“人文学科”是20世纪初才从英文翻译过来的,此后这一称谓才为学术界所认同。这一状况是与古代科学技术的被压抑地位和社会科学发育迟缓密切相关,从而使先哲们难以意识到人文学科与其他知识门类之间的差异。虽然明初以前,中国科学技术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形成了农学、医学、天文学、算学等自然科学体系,产生了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火药等技术发明,为人类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古代科学技术一直处于文化支流地位,近代以来陷于停滞,日渐衰落。严格意义上的近代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基本上是从西方移植的。西学东渐始于明末清初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的文化传播活动,后受清朝闭关锁国政策影响和古代人文传统的抑制,中西文化交流受阻。西方社会科学从清末严复等人的译介才开始大量引入,加上派往欧、美、日等地留学生的归国传扬,更由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推动,现代社会科学逐步在中国发展起来。

对科学概念的两种理解

吴鹏森等概括指出:“现在世界各国对科学的理解大体上有两种:一是英美的科学概念,认为科学应是具有高度的逻辑严密性的实证知识体系,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a)具有尽可能的严密的逻辑性,最好是能公理化;其次是能运用数学模型,至少也要有一个能自圆其说的理论体系。(b)能够直接接受观察和实验的检验。二是德国的科学概念,认为科学就是指一切体系化的知识。人们对事物进行系统的研究后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体系,不管它是否体现出像自然科学那样的规律性,都应该属于科学的范畴。按照英美的理解,只有自然科学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社会科学勉强可以算科学,而人文方面则不能看成是科学。因此,英美等国把所有的学科分为三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人文学只能是学问,是一门学科,不能称之为科学。但按德国的理解,则人文科学也应当属于科学。德国人把所有科学只分为两类: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文化科学)。显然,这里的精神科学或文化科学包括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吴本人倾向于德国传统的理解,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由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构成,人文科学是以人类的精神世界及其积淀的精神文化为对象的科学。

魏镛认为:“关于人类知识的区分,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法。最普通的分法是把人类知识分成四类:即以物理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物理科学,以生物和生命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生物科学,以人和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和以人类的信仰、情感、道德和美感为研究对象的人文学。在以上四类知识中,人文学通常都只当作一种学科,而不当作一种科学。因为人文学科中的宗教、哲学、艺术、音乐、戏剧、文学等学问都是包含很浓厚的主观性的成分,着重于评价性的叙述和特殊性的表现。”[3] 这是一种以认识对象特点为依据的划分方式,它将我们所理解的自然科学一分为二,物理科学就是无机的自然科学,生物科学就是有机的自然科学;而将我们所理解的人文社会科学也一分为二,社会科学可当作科学,人文学只是学科类概念,并不当作一种科学。魏的知识划分及对人文学科的理解与英美传统接近。上述英美传统与德国传统以及吴、魏二人的看法是这一问题上的主流观点,其分歧主要集中在对人文学科的理解上。

人文学科还是人文科学

人文学科的英文词humanities源出于拉丁文humanists,意即人性、教养。原指与人类利益有关的学问,如对拉丁文、希腊文、古典文学的研究,后泛指对社会现象和文化艺术的研究。而人文科学的德文词Geisteswissenschaften的意思既包括社会科学,也包括人文学科,相当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人文社会科学。在中国翻译的西方文献中,英文humanities一词有时被翻译成人文科学,有时也被翻译为人文学科,即使在同一段落中,这两种译法也常常并行。这表明在译者心目中人文学科与人文科学是同义词,可以不加区别的混同使用。可以认为,人文学科与人文科学都以人类精神生活为研究对象,都是对人类思想、文化、价值和精神表现的探究,目的在于为人类构建一个意义世界和精神家园,使心灵和生命有所归依。在汉语言中,“人文学科”与“人文科学”的词源意义是有区别的,前者直接就是人类精神文化活动所形成的知识体系,如音乐、美术、戏剧、宗教、诗歌、神话、语言等作品以及创作规范与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后者则是关于人类生存意义和价值的体验与思考,是对人类精神文化现象的本质、内在联系、社会功能、发展规律等方面的认识成果的系统化、理论化,如音乐学、美术学、戏剧学、宗教学、文学、神话学、语言学等。实际上,前者(人文学科)形成于先,后者(人文科学)发展在后;前者是后者展开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深化,二者虽各有侧重,但也很难截然区分。

但须指出,用“人文学科”还是用“人文科学”来称呼这一知识集合体,并非只是文字游戏,而是涉及如何看待和评价这一知识形态的重大问题。“人文学科”的称谓一方面侧重于这一知识体系的特殊性与传统形态,与科学各异其趣;另一方面认为该知识体系发育虽历史悠久,却仍不成熟,与“科学”标准尚有较大差距。不过,我们今天在使用这一称谓时,应看到这一知识体系的科学化趋势。“人文科学”的称谓则侧重于这一知识体系的最新发展和某些学科的相对成熟性,认为该知识体系的发育日渐成熟,已具备了“科学知识”的基本特征。但应注意,人们在这样使用这一称谓时,“科学”一词已经比习见的意义更泛化了。

从该领域知识发育整体看,我们倾向使用“人文学科”称谓。因为,在使用这一称谓时,不应忽视该知识体系发展的历史状况。目前这一知识体系的发展,与一般公认的“科学”标准(可检验性、解释性、内在完备性、预见性)尚有较大差距。而且,该知识领域还有一些重要的不能以“科学”来涵盖的特点,这些特点是古老而常新的,也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以“人文学科”称之,比较严谨,也比较切合目前该学科群的发展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