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发展历程
  • 4.培养目标
  • 5.培养规格
  • 6.开设课程
  • 7.课程体系
  • 8.教学规范
  • 8.1.师资队伍
  • 8.2.教学条件
  • 8.3.质量管理
  • 9.发展前景
  • 9.1.人才需求
  • 9.2.专业衔接
  • 9.3.就业方向
  • 10.开设院校
  • 11.重要意义
  • 12.专业解析
  • 13.相近专业
  • 14.发展趋势
  • 15.专业排名
  • 16.培养模式
  • 17.专业要求
  • 18.参考资料

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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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学前教育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教育学类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业代码0401061

该专业主要研究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保育学、学前儿童发展科学、学前儿童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观察、分析3-6岁幼儿的身心活动,在幼儿园、托儿所等学前教育学校和机构进行学龄前儿童的教育教学、品行培养、智力开发等,旨在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可从事学前教学、儿童教学、智力开发等相关岗位2,例如幼教、事业单位人员、大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3

该专业主要课程有:《普通心理学》《教育社会学》《儿童文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等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学前教育

  • 外文名

    Preschool Education

  • 主管部门

    教育部

  • 学科门类

    教育学

  • 专业代码

    0401064

发展历程

产生及早期影响

1902年,清朝政府颁布了张百熙草拟的《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但并未实施。

1903年,湖北巡抚端方在武昌创办了中国第一所由官方举办的学前社会教育机构——湖北幼稚园(1904年改名为武昌蒙养院)。同年,北京的京师第一蒙养院成立。

1904年,张之洞、张百熙、荣庆合订了《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其中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学前教育的法规。它将公共幼儿教育的机构定名为蒙养院,保育教导3~7岁的儿童,确定了蒙养院制度。

1907年,福建、上海相继设立公立蒙养院。1911年湖北女子师范学校也创办附属蒙养院。随后北京、湖南、江苏等地的蒙养院也相继创办 。

民国时期

1912年,蔡元培担任临时政府教育部的第一任总长,在他的主持下制定并公布了“壬子癸丑(1912-1913)学制”,将蒙养院改称蒙养园,收未满6岁的儿童。

1922年,南京临时政府又制定并公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即“壬戌学制”,将蒙养园改称幼稚园,规定收受6岁以下的儿童,幼稚园正式列入学制系统。

新学制颁布后不久,江西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及江西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分别设立幼稚园。

1923年,陈鹤琴在南京创办了中国第一所幼教实验中心,即私立南京鼓楼幼稚园(现为南京鼓楼幼儿园)。

1927年,陶行知在南京创办乡村师范学校晓庄学校,并创办中国第一个乡村幼稚园——燕子矶幼稚园。

193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幼稚园课程标准》。

1940年,陈鹤琴在江西泰和创办了江西省立实验幼稚师范,这是中国第一个公立的幼稚师范。

民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革命根据地、抗日民主根据地和解放区,出现了一批适应当时情况的托幼机构或组织,如边区儿童保育院和托儿所,其宗旨是为革命战争和生产建设服务,为广大工农群众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1年10月1日,国家公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规定》,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学制。新学制规定实施幼儿教育的机构为幼儿园。从此,自1922年“壬戌学制”定名,沿用了30年的“幼稚园”改称为“幼儿园"。

受苏联影响,1952年颁布了《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和《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规定幼儿园的课程包括体育、语言、常识、计算、音乐、图画手工六科,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幼儿园分科课程的格局 。

改革开放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