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榛
谢榛(1495年-1575年),字茂秦,号四溟山人、脱屣山人,山东临清人。明代布衣诗人1。
十六岁时作乐府商调,流传颇广,后折节读书,刻意作歌诗,以声律闻名当时。嘉靖间,挟诗卷游京师,与李攀龙、王世贞等结诗社,后为李攀龙排斥,客游诸藩王间,以布衣终其身1。
谢榛为“后七子”之一,后除名,倡导为诗摹拟盛唐,主张“选李杜十四家之最者,熟读之以夺神气,歌咏之以求声调,玩味之以裒精华。”其诗以律句绝句见长,功力深厚,句响字稳,著有《四溟集》《四溟诗话》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谢榛
- 出生日期
1495年
- 逝世日期
1575年
- 代表作品
四溟集、四溟诗话
- 身份
布衣诗人
- 国籍
明代
生平简介
谢榛(1495~1575) 字茂秦,号四溟 山人,又号临屣山人, 明代诗人。山东 临清人。“ 后七子”之一。谢榛一目失明,16岁时作乐府商调,早工词曲,为少年争相传诵。此后,摒除他志,潜心于 诗歌创作。不久,即以律、绝闻名于世。入京后与 李攀龙、 王世贞相识,为首结社 论诗。倡导为诗摹拟盛唐,主张“选李杜十四家之最者,熟读之以夺神气,歌咏之以求声调,玩味之以裒精华。”在当时文坛上享有一定名声,诗坛称他们为“后七子”。后与李攀龙论诗见解不同,遭到排挤。但诗名已著,晚年遂以布衣身份长期客游诸 藩王之间,均受到盛礼接待,万历三年(1575)到 大名府,有客请他赋寿诗百章,至80余首,投笔死去。死在游历途中。
文学主张
谢榛论诗的主张主要表现在《 四溟诗话》里。他的基本态度是与李攀龙、王世贞一致的,也是极力主张模拟盛唐,鄙视宋人,并且认为:“学其上仅得其中,学其中斯为下矣,岂有不法前贤而法同时者?”但与李攀龙等人稍有不同的是他取径较宽,认为初盛唐14家“咸可为法”,并且看到这些大家风格各有不同:“有雄浑如 大海奔涛,秀拔如孤峰峭壁,壮丽如层楼叠阁,古雅如瑶瑟 朱弦,老健如 朔漠横雕,清逸如九皋鸣鹤, 明净如乱山积雪,高远如长空片云,芳润如露薰 春兰,奇绝如鲸波蜃气。”他强调,对这14家应“熟读之以夺神气,歌咏之以求声调,玩味之以裒精华。得此三要,则造乎浑沦,不必塑谪仙而画 少陵也”。
谢榛较重视诗歌创作中各有所得的“天机”和“超悟”。由此出发,他强调情真,不要摹拟太甚:“今之学子美者,处富有而言穷愁,遇 承平而言干戈。不老曰老,无病曰病,此摹拟太甚,殊非性情之真也。”并且还强调“人不敢道,我则道之;人不肯为,我则为之”的独创性。这些看法显然比李攀龙诗论开通和高明。
但是,谢榛尽管提倡“超悟”,提倡道他人所未道,其目的主要还在追求诗篇中的“ 警句”。他认为:“凡作诗先得警句,以为发兴之端,全章之主。格由主定,意从客生。”而且认为这类“超悟”式的独特的警句,既可以通过“静室隐几,冥搜邈然”的办法,也可以通过“阅书 醒心,忽然有得”的办法,这些都是脱离生活的错误 门径。他的诗歌创作有时仅得佳句而难见完篇,这种现象正是他创作指导思想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文学成就
谢榛擅长近体, 五律写得更好。句响字稳,风格稳凝,可见其深厚功力。有《 四溟集》24卷(一说为10卷)、诗论《 四溟诗话》4卷。
谢榛的诗歌创作有两方面较为突出。一是因他长期转徙于公卿、藩王之间,过着类似乞讨的生活,所以其诗经常发抒他飘游中的凄苦情怀。如《夜坐感怀寄徐文山》等篇,苦情愁绪,溢于言表。他描写 旅途的困顿也颇为真切精细:“凉雨何冥冥, 黑云复浩浩。山行夜不休,破屋临古道。数口远相投,芜秽不及扫。园荒无主人,马散啮秋草。”(《雨中宿榆林店》)诗人也时常升腾起“他年学耕稼”(《 春夜即事》)和“亦有逃 禅意”(《暮秋夜柬宗上人》)的愿望。但实际上他仍然是到处奔波。二是由于他长期游历秦、 晋、 燕、 赵,所以塞外风光常常出于笔端。象《 塞上曲四首》、《 胡笳曲》、《 九月雪》、《冬夜闻笛》等诗,较为生动地描绘出“吹落梅花雪满山”、“菊花含冻不成秋”的景色,也表现塞外人们的风貌和情怀:“弯弧仰射双□下,日晚 穹庐带雪归”,“野烧 连山胡马绝,何人月下唱凉州?”有些诗歌还吐露出他期望良将守边的想法。他在《送许参军还都下兼寄严冢宰敏卿》里就大声疾呼:“三关父老且挥涕,当代应多卫霍俦!”
谢榛善长近体,五律更优。如《暮秋同冯直卿、秦廷献、李士美迎黄花山》:“深入黄花谷,高临玉女台。迎人千嶂出,随意一樽开。寒露垂瑶草,秋风扫石苔。子长耽胜绝,猿鸟莫相猜。”句烹字炼,表现出他风度端凝的艺术功力。此外,他的一些七绝也能节制精严、 神采焕发,如《 怨歌行》等,抒发情怀,颇为 蕴藉。
轶事典故
卢楠是河南 浚县人,明代嘉靖年间的著名诗人和 辞赋家。谢榛在移家 安阳之后,与他结识,成为极好的朋友。后来,卢楠因为礼数 不周得罪了 知县,被投入狱中,并拟治以大辟之刑。谢榛闻说卢楠的惨况后,带着卢楠的著作到北京求见达官贵人。谢榛先是朗诵卢楠的诗赋,后便接着哭诉道:“ 卢生真是遇到了天大的冤枉啊!他 活着的时候,你们不帮着他平冤昭雪;他死了之后,再写什么像哀悼贾谊那样的辞赋也就没有什么用处了”。在谢榛的 真情感染下,“ 后七子”当中的重要人物、在刑部任职的 王世贞,也帮助谢榛一同为卢楠奔走、辩白。经过一番努力之后,卢楠终于得以无罪 获释。谢榛的这一举动,使他的知名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当时的人把他当成了战国时射书救聊城的 鲁仲连。不只士大夫争着要结识谢榛,就连广大的 北方地区的青年们也都争相传说他的事迹。
与后七子社的恩怨
后七子社的前身是“刑部诗社”。嘉靖二十三年(1544),临海(今属 浙江)人 王宗沐、松江华亭(今属 上海)人袁福徵中了进士,授刑部主事。这时,正好 孝丰(今属浙江)人 吴维岳到北京任刑部主事,于是几个人就共结诗社,品评诗文,唱和酬答( 钱谦益《 列朝诗集小传》 丁集上“吴佥都维岳”)。这一诗社是京城中下层官员自发的文学活动,以 南方人为主。当时谢榛虽然曾经来往于山东与北京,但是却没有加入这一诗社。在 刑部诗社中, 吴维岳“尤为同社推重”,王世贞《吴峻伯先生集序》说他“逡逡师古,然犹以师心为能,其持论宗毗陵”(《弇州续稿》卷五一)。按,“毗陵”指 唐顺之, 武进(今 江苏 常州)人,是当时著名的 唐宋派的主要倡导人之一。据此可知,刑部诗社的 论诗 旨趣基本上追随便唐宋派,跟前后七子的主张是大不相同的。
到了嘉靖二十六年(1547), 李先芳(1511-1594) 进士及第,在北京等候分配职务。李先芳原籍是监利(今属 湖北)人,寄籍濮州(今 山东鄄城一带),也算是山东人了。这时他附鼓吹风雅,跟 殷士儋(1522-1582)、 李攀龙(1514-1570)、 靳学颜(1514-1571)、谢榛等人,结社吟诗( 《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上“李 同知先芳”)。这一京城诗社中人,多为山东人,可以称为“鲁籍诗社”。鲁籍诗社仅仅是一帮同乡好友的聚会唱和,当时没有完全一致的论诗志向和创作主张。例如,李攀龙声称“文自西汉以下,诗自天宝以下,若为其毫素污者,辄不忍为也”( 殷士儋《 墓志铭》,李攀龙《 沧溟集》附录)。而李先芳“论古诗,断自魏、晋以上为上乘,近体十二子、李、杜以上为大家”,这跟李攀龙的 诗学主张是一致的。但他又选录宋、元诗,刊刻赠人,这就跟李攀龙大不一样了( 陈田 《明诗纪事》己签卷四)。至于殷士儋、靳学颜等人,或者倾心吏治,或者爱好经学,诗歌创作仅仅是他们的业余爱好而已。谢榛则云游天下,行踪不定,只是偶尔参加诗社活动,还没有在诗社中发挥什么大的作用。
李先芳很欣赏他年轻的老乡、同年进士王世贞(1526-1594),这时便介绍王世贞与李攀龙相识。第二年(1548),王世贞授刑部广东司主事,吴维岳等人邀请他加入了刑部诗社(李攀龙 《沧溟集》卷一六《送王元美序》)。这年三月,李先芳授官为新喻(今 江西 新余)知县,离开北京,鲁籍诗社解体。临行前,李先芳介绍李攀龙加入刑部诗社。不久,吴维岳出京任山东提学副使,王宗沐也出任外职,刑部诗社中的几位元老都纷纷离开了诗社。于是,在刑部诗社中,李攀龙得以跟王世贞一起倡导复古,提倡“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王世贞《弇州续稿》卷五一《吴峻伯先生集序》)。当然,这时他们的诗学主张还是相当笼统、相当抽象的,缺乏明晰的理论思路和深刻的理论阐发。
嘉靖二十八年(1549),刑部诗社只剩下李攀龙、王世贞寥寥数人, 不成气候。这年秋天,谢榛客游京师。他已是享誉天下的著名诗人,李攀龙为了 借重他的名声,当即延请他参加刑部诗社的聚会。《诗家直说》卷三记载道:
己酉岁(嘉靖二十八年)中秋夜,李正郎子朱延同部李于鳞(李攀龙)、王元美(王世贞)及余赏月。因谈诗法,予不避谫陋,具陈颠末。于鳞密以指掐予手,使之勿言。予愈觉飞动,亶亶不辍,月西乃归。于鳞徒步相携曰:“子何太泄天机?”予曰:“更有切要处不言。”曰:“何也?”曰:“其如想头别尔。”于鳞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