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Fund)1,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2,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
其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其投资运作的首要原则是安全至上3,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 别名
社保基金
- 管理组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4
- 来源
企事业职工的养老保险费
- 形成方式
由国有股转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形成的
基本介绍
社保基金由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组成。“社保基金”是一个被简化了的统称,共有五种概念: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
·二是“社会统筹基金”;
·三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被称为“个人账户基金”;
·四是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也称“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企业补充保障基金;
·五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现任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为前央行行长、前天津市市长戴相龙。戴理事长同时兼任理事会党组书记。
发展历程
2010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成立十周年。在十年中,全国社保基金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历程,在资产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同时,投资运营水平也进一步提高。全国社保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和其他社会保障需要,其来源主要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中央财政拨入彩票公益金;国有股减持或转持划入资金或股权资产;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等。
以下是全国社保基金成立十年来的大事记:2000年8月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国务院决定建立全国社保基金,同时设立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受国务院委托,管理运营全国社保基金。
2001年12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了社保基金投资的基本原则、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方式等,建立了社保基金的监督、报告和财务制度。
2003年6月,全国社保基金以委托投资方式进入证券市场。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社保基金委托证券市场投资总收益近1600亿元。
2004年6月,全国社保基金成功投资交通银行100亿元,全国社保基金踏上直接股权投资的征程,几年来,全国社保基金先后成功投资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京沪高速铁路、中国银联、大唐控股、中节能风电、中航国际等项目。
2006年3月,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全国社保基金海外投资正式启动。
2006年12月,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正式开展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投资运营管理。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共受托管理9个省区市的个人账户资金,资金权益439.53亿元,年均收益率达18.9%。
2008年4月,财政部、人保部批复同意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股权基金,全国社保基金成为股权基金市场上的国家队。
2009年6月,境内国有股转持政策正式实施。截至2010年3月底,境内外国有股转(减)持共为全国社保筹集资金约1620亿元,占累计财政性净拨入资金的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