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
孟祥,男,汉族,1965年2月生,河北保定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政法专业),法律硕士。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1。
2023年4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孟祥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扣押、冻结在案的孟祥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孟祥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5年2月
- 毕业院校
人物履历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1985年—2004年,历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办公室主任、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2004年—2006年,历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办公室主任、审委会委员。
2008年—2011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委会委员。
2011年—2013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委会委员。
2013年—201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6年—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3。
2019年—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4。
任免信息
2016年7月,孟祥不再担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局级审判员职务5。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孟祥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免去孟祥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4。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1年7月,孟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
依法双开
2022年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孟祥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执法犯法,违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和司法活动;生活腐化堕落;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审判执行、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