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电视公司
中华电视公司(CTS),简称“华视”,是由中国台湾地区教育机构、防卫机构、企业界人士与侨界领袖等共同投资设立的台湾地区第三家电视公司,位于中国台湾省台北市。郑自隆任董事长1。
公司经营业务包括电视业、广播节目制作业、电视节目制作业、广播电视节目发行业、广播电视广告业、录影节目带业、录影节目带播映业等1。
台湾六家无线电视台为老三台加上民间全民电视公司(简称民视,ftv)、公共电视台(简称公视,PTS)及03年开播的客家电视台(简称客视,Hakka TV)。
基本信息
- 外文名称
CTS
- 公司口号
主动、创新、积极、进取
- 总部地点
中国台湾省台北市大安区光复南路116巷7号
- 成立时间
1971年(辛亥年)10月31日
- 公司名称
中华电视公司
- 公司类型
媒体业
- 类型
无线电视、数字电视
- 电视频道位址
第12频道
历史
1962年2月14日,台湾“教育电视广播实验电台”成立,直接隶属台湾“教育部”“教育资料馆”,由刘家骏教授负责。教育电视广播实验电台不播广告,其经费完全依赖教育部的预算。教育电视广播实验电台平常日每天12时50分开播、16时10分收播,星期日9时整开播、12时03分收播,每周广播时间共计23小时。教育电视广播实验电台的收视范围仅有台湾北部地区,收视率仅有1.40%。
1963年12月1日,“教育电视广播实验电台”改名“教育电视广播电台”(NETV),简称“教育电视台”。
1968年12月6日,当时的台湾防务部门部长”蒋经国与“教育部”“部长”阎振兴有鉴于教育电视台因经费困难而未能发挥效果,以及军队政治教育有急需加强之必要,同意合作改建教育电视台。
1970年
2月16日,台湾原则决定投资新台币一亿元,扩建教育电视台,改名为“中华电视台”。
8月1日,成立筹备指导委员会,由王升兼任主任委员,刘先云担任筹备处主任。
8月20日,中华电视台筹备处成立,刘先云担任主任委员。
1971年
1月31日,中华电视台正式成立,聘刘阔才为董事长,刘先云为总经理,资本额增为新台币两亿元。华视英文名称定为“Chinese Television Service”,简称CTS。
10月8日,台湾“台湾行政部门”核准华视组织形态为“中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10月10日,华视开始试播。
10月31日,16时整,华视正式开播,邀请刘期纯女士(严家淦之妻)按钮开播;同日,华视第一本出版品《中华电视周刊》(CTS Weekly)创刊;从此以后,华视定每年10月31日为台庆。华视同时完成中、南部联播网。
1972年
1月31日,“中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为“华视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名称后加“中华电视台”五字即是当时华视全名。
华视由于播出大量闽南语电视剧与医药广告,以及实行“广告节目化”与“节目外包”政策,该年度由年初之亏损而至年终盈余新台币2300余万元,不同于台视该年度亏损新台币600余万元、中视该年度亏损新台币2500余万元。
2月10日,台视、中视、华视联合实况转播在台北市中华体育馆(已于1988年遭大火烧毁)举行的晚会《中兴之夜》,为台湾电视界共同合作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