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生
5李东生,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山东诸城人,1973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
曾任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
2016年1月12日,被判有期徒刑15年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东生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5年12月
- 出生地
山东诸城
- 毕业院校
人物履历
1975年-1978年,就读于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新闻专业。
1978年,到中央电视台工作,从事电视新闻采编工作,曾任中央电视台新闻部时政组副组长、政文部副主任、新闻采访部副主任、主任、新闻中心主任、副台长。
在中央电视台工作期间,曾长期从事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的采访任务;参加六届人大、七届人大、八届人大、党的十二大、十四大、十五大、邓小平逝世、香港回归等一系列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工作。
2000年07月-2001年01月,担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
2002年05月,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2009年10月,担任公安部党委成员、副部长(正部级)。
2007年01月,荣获第二届韬奋新闻奖。2
2010年08月,兼任国家亚运安保协调小组组长。
2011年02月,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至2013年12月)、公安部副部长(兼)、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至2014年02月)。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3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4
涉嫌违纪
违纪被查
2013年12月20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5
双开处分
2014年6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东生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开除党籍的处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