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概念
  • 4.术语简介
  • 4.1.弱肉强食、优胜劣汰
  • 4.2.强者责任、互利互惠
  • 4.3.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 5.观点评价
  • 5.1.正面观点
  • 5.2.反面观点
  • 6.观点启示
  • 6.1.强者争霸天下
  • 6.2.结盟也是智慧
  • 7.参考资料

丛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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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法则

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1,其概念源自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2,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能获得最多,它体现在植物界方面;它的社会属性一般体现在动物界,人作为高等动物,可以改变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2

对于丛林法则,现代学术界多数持批判态度。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不是人类共存之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取代丛林法则的必然选择345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丛林法则

  • 外文名

    the law of the jungle

  • 所属科目

    生物学

  • 社会属性

    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

  • 自然属性

    强者才能获得最多

  • 核心理念

    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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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法则(the law of the jungle)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因素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能强者才能获得最多。它体现在植物界方面。丛林法则的社会属性一般体现在动物界。人作为高等动物,他在生产力、科学技术发达的时候,特别是现代,人类利用自己的主观意志,改变了许多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改变为以人的意志为主的客观事实。例如:人能改变植物、动物的物种,生存条件、环境,也可以决定它们的生死状况,人为地改变了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这就是丛林法则的社会属性。

丛林法则是一个社会学政治学概念,指的是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专制生活,人际关系个人和组织关系都遵循弱肉强食的规则,武力成为决定命运、决定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力量。

术语简介

弱肉强食、优胜劣汰

一棵伟岸的大树,长在丛林中。它的顶端极力向上,以寻求最多的阳光雨露;它粗大的的枝干尽可能地占领着空间,以呼吸最新鲜的空气;它的根系极尽繁茂,以汲取大地最多的精华。然而,在大树旁边,几棵瘦弱的小树却在生存的边缘挣扎,它们枝干细脆,叶片已接近枯黄。小树愤怒地盯着大树:“你已经足够强大,为什么还要限制我的生长?”大树漠然地看了它一眼,冷淡地说:“对于我来说,你的生长永远是个威胁。”这就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是它最典型的特征。

弱肉强食——动物界的丛林法则

强者责任、互利互惠

弱肉强食是丛林法则,但是,强者责任也是丛林法则。比如说,强者只能捕食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的食物,而不能因为自己强大,肆意毁灭性屠杀丛林动物;也要担当丛林的安全,赶走入侵丛林的其他强者。弱者因为强者的威胁,不敢懒惰,拼命让自己更快、更高、更强,老弱病残成为强者口中食,对于自然资源来说,是最节约高效的。

丛林中,不仅仅只有血肉模糊的弱肉强食,互利互惠也是丛林法则的重要组成,和其他生物合作未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鱼类和鸡类的群居可以壮声势,以避免出现被强者全体消灭的惨境;一只狼面对更强大的对手或许势单力薄,而一群狼则天下无敌,谁也惹不起。可见,互利互惠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更好的资源,是为了达到一种共赢的局面。

白鹭鸟和非洲大象-互利互惠的生存模式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达尔文提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既是自然界也是人类社会的第一性原理6。生物之间相互竞争,能适应者生存下来。生物,不单单指那些动物,人也是一样。你觉得社会给每个人的机会是均等的,但并不是。社会并不是机会均等的,人想要生活,想要成功,就要主动进攻,去把握各种可能把握的机会。如果只是等待机会,那最大的可能就是被淘汰。要更好的生存,就要逼自己优秀,才能拿到更好的资源7

海洋里偶然诞生的原核生物,正是在这一进化机制的作用下,经过数十亿年的演化,创造了多姿多彩的现代世界。企业同样如此。自身规模的成长、客户的喜新厌旧、竞争者之间的对抗、技术的进化、社会与产业的变迁,都会让企业难以维持不变,企业需要不断调整自己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6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动物界的丛林法则

观点评价

正面观点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能适应环境,就只能被环境淘汰。实力弱小的时候,采取结盟不失为一种策略。同类竞争,异类共赢。强弱是可以逆转的,所以时刻要有危机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