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3.1.清朝以前
  • 3.2.民国时期
  • 3.3.解放之后
  • 4.行政区划
  • 5.自然环境
  • 6.自然资源
  • 6.1.气电资源
  • 6.2.海洋资源
  • 7.人口
  • 8.政治
  • 8.1.党委领导
  • 8.2.政府领导
  • 8.3.人大领导
  • 9.经济
  • 9.1.第一产业
  • 9.2.第二产业
  • 9.3.第三产业
  • 9.4.特色产业
  • 10.交通
  • 11.社会
  • 11.1.教育事业
  • 11.2.科技事业
  • 11.3.城乡建设
  • 11.4.社会保障
  • 11.5.安全生产
  • 11.6.通讯
  • 12.旅游
  • 12.1.湄洲岛
  • 12.2.文物景观
  • 12.3.妈祖文化
  • 13.参考资料

秀屿区

福建省莆田市下辖区

秀屿区,是福建省莆田市下辖区,位于福建东南沿海中部,与中国台湾隔海相望,全区7个镇、6个园区,社区居民委员会14个、村民委员会134个1。截至2022年5月,区域总面积526.31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452.28平方公里2。截至2022年,常住人口48.5万人3。2022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440.76亿元4,秀屿区地处莆田东南沿海低丘地带,全区多台地丘陵,多港湾,多岛屿。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中部的南日岛是福建省最大的离岛,具有集海水、海风、海景为一体的海岛资源优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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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年末,全区普通中学8所6,共有大小医院12所7

南朝陈光大二年(568),析南安郡东部地置莆田县,民国2年(1913),撤销府建制,福建设省、道、县三级地方政权。1949年8月21日莆田县解放。2002年2月1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莆田县,设立莆田市荔城区和秀屿区8。旅游景点有南日岛,白云洞等9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秀屿区

  • 面积

    526.31平方公里2

  • 外文名

    Xiuyu District

  • 行政区类别

    市辖区

  • 地区生产总值

    361.44亿元(2019年)

建制沿革

清朝以前

南朝陈光大二年(568),析南安郡东部地置莆田县,县治在延陵里,不久撤销,地还属南安郡。

隋开皇九年(589),平陈,改丰州为泉州(州治仍在今福州),复置莆田县属之。翌年,改泉州为闽州,大业三年(607),废州,改闽州为建安郡,领闽县、建安、南安、尤溪四县,撤销莆田县建制,地还归南安县。大业十二年(616),陈迈领泉南兵马镇莆田,唐武德二年(619),陈自任莆田县令。

唐武德五年(622),平定闽中地,析南安县另置丰州(今泉州),复置莆田县,属丰州,圣历二年(699),改丰州为武荣州(州治在今泉州),析莆田西部地置清源县(后改名仙游县),莆田、清源两县同属武荣州。景云二年(711),武荣州改名泉州;天宝元年(742),又改名清源郡,隶江南东道,不久,改名长乐郡,莆田县的隶属不变。

后唐长兴四年(933),王审知次子延钧在福州称帝,国号闽,莆田县属之。五代闽永隆五年(943),延钧弟延政在建州称帝,国号殷,莆田县为其所属。南唐灭闽后,泉州、漳州先后在留从效,陈洪进割据之下,莆田县属泉州。

后汉乾祐二年(949),泉州改称清源军,莆田县属清源军。

宋乾德二年(964),改清源军为平海军,莆田县属之。太平兴国四年(979),析莆田、仙游、永泰、福清四县所辖的十四个里,设置兴化县,县治设在游洋。同时建太平军以领之。军治在兴化县。太平兴国五年(980),改太平军为兴化军,又以莆田、仙游、福清三县隶兴化军(福清县旋划归福州辖)。太平兴国八年(983),兴化军治所从兴化县迁来莆田县,仍辖莆田、仙游、兴化三县。并在莆田筑军城。南宋端宗景炎二年(1277),升兴化军为兴安州,莆田县隶属兴安州。同年十月,元军占领莆田,次年改兴安州为兴化路。莆田县隶属兴化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兴化路隶福建行中书省,莆田县隶属仍旧。莆田城区及其附郭划四厢为录事司,与县分治。至正二十年(1360),置兴化路分省,莆田县属之。

明洪武二年(1369),改兴化路置兴化府,隶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废录事司,以四厢并入莆田县、并置兴化卫、平海卫。正统十三年(1448),撤销兴化县,以武化、长乐二乡的六个里并为广业里,划归莆田县。

清仍明制,废兴化、平海二卫。直至清宣统三年(1911),兴化府莆田县的建制不变。

民国时期

民国2年(1913),撤销府建制,福建设省、道、县三级地方政权。全省划分为东路、西路、南路、北路四道,莆田县属南路道。

民国3年六月,东、西、南、北四道分别改为闽海、汀漳、厦门、建安四道,莆田县隶属厦门道。民国15年,废道,莆田县直属福建省政府管辖。

民国22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在福建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划福建为闽海、闽上、泉海、龙漳四省和福州、厦门两个特别市。旋改四省称为闽海、延建、兴泉、龙汀四省,莆田县隶兴泉省。

民国23年一月,十九路军“闽变”失败,国民党南京政府恢复统治。划福建省为10个行政督察区,从此至民国38年莆田县均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解放之后

1949年8月21日莆田县解放。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福建省划分为8个专区及福州、厦门2市。莆田县成立人民政府,隶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泉州)。1950年4月起,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先后更名为“晋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晋江地区专员公署”(简称晋江专署),莆田县隶属不变。

1955年12月,莆田县人民政府改称莆田县人民委员会,仍隶属晋江专署。